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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第五十四章(3 / 6)

和往常一样,路过曹大娘的铺子,她会进去瞧瞧,同她唠一会儿。

看她来了生意,苏暮才作罢,自顾去了集市。

穿着当地妇人爱穿的青蓝麻布衣,头上戴着一片素色头巾,梳着妇人发髻,脚上一双布鞋,浑身上下全然没有在府里时的娇俏。

张和瞥见她时,还以为自己看岔了眼,后来又仔细瞧了瞧,才敢确认那就是他要寻的人。

天可怜见!

他蹲守了这么多日总算把大佛蹲出来了!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与小兴奋,张和不动声色混杂在人群里。

那女郎狡猾如狸,能从侯府一番操作溜到这个鬼地方来,若没有超常的心智,一般的女郎可做不到。

从去年六月一路吃灰到现在,把脚都跑大了。

张和委实心疼自己,也实在没有精力再跟她斗智斗勇,故而一直把自己隐藏得很好,就怕她受到惊动又挪窝。

他实在不想再跑了,一把年纪了再也经不起折腾。

当时苏暮并未察觉到他的存在,因为他乔装过,行事极其谨慎。

到集市上买了一罐腐乳,想着前阵子刘晴那丫头帮了不少忙,便又去买了她爱吃的胡饼和酥糖。

在嘈杂的集市上转了许久,看到有卖小鸡仔的,委实可爱。

苏暮顿足看了会儿,家里已经有只霸王鸡了,便作罢。

现下开春她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身衣裳,布料自然是质地粗糙的麻布衣。

这个时候还没有棉布,贵族穿绫罗,平民则是粗麻布衣。

她没什么要求讲究,毕竟孤身一人,且是女性,若穿得太出挑,打扮得太光鲜,总容易被人盯上,反遭来祸患。

苏暮素来警惕防备,到了这儿一直都比较低调隐蔽,不愿意太过招眼,因为她没有身家背景去做支撑。

回到家时,恰逢刘晴提着不少春笋来,说是天不见亮就和刘老太到附近的竹林里掰的,给她分了一些。

苏暮欢喜不已,说道:“你祖母年纪大了,可得仔细着些,勿要摔着磕着。”

刘晴应道:“她厉害着呢,腿脚麻利,比我跑得还快。”

苏暮被逗乐了,两人进了院子,刘晴把春笋搁到地上,说要回去把笋子剥出来煮好漂着,要不然口感会涩。

苏暮方才给她买了胡饼和酥糖,拿给她道:“这是给你的,趁热吃。”

刘晴跟她熟络了,也不客气,接过胡饼,还是温热的,闻起来喷香,她高兴道:“我祖母说陈娘子都把我养刁了,以后要把我送给你养。”

苏暮咧嘴笑,“那敢情好,白捡了一个闺女。”

两人打趣了阵儿,刘晴才回了隔壁。

苏暮把竹篮放到桌上,出来处理春笋。

这东西不能久放,会老。

她端来矮凳,拿刀划破笋衣,剥开露出洁白脆嫩的笋肉。

春笋的做法可多了,可烩腊肉,可腌制,也可做笋干,还可以做成泡菜。

几乎家家户户都爱食。

在她处理春笋时,另一边的张和确认了她的踪迹,便走了一趟开州。

一来是给京城送信,二来则是给同伴留下信息,让他们过来盯梢。

这一切举动都神不知鬼不觉,苏暮从头到尾都不知情。

张和也知道要在这里逗留许久,便找牙人租了一处宅院,对外说是做布匹买卖的,暂且在这里落脚等人。

他们几人常年在京城里生活,说话的口音重,跟当地人打交道时都会学本地方言说话,虽然撇脚了些,勉强也能听懂。

那几人苏暮没见过,出来晃悠倒也不会引起她的注意。

就张和跟她熟识,故而他一直都是乔装过的,不敢露出真容,倘若被她察觉,只怕又要追着跑。

按说几个大老爷们儿完全不用怵一个弱质女流,张和却怕得很,因为她在京中的那些行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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