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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四十二章脚印...(1 / 4)

黄粱不认为吕峰会逃走,完全没这个必要,如果凶手不是他的话,他为什么要逃走?如果凶手是他的话,那就跟不会逃走了。杀死李亮鹏就像是主菜,在缅怀李亮鹏的节目上侃侃而谈则是饭后甜点,面对这顿美餐,吕峰应该会慢慢品味。

“M的,想不通啊...”黄粱嘟囔道,不情愿的眨了眨酸痛的眼睛,抬手将笔记本电脑合上。午后燥热的阳光穿透窗玻璃照射在客厅的地上,形成了一块不规则的球形光斑。说来可笑的是,这一周全都是阳光明媚的大晴天,可最低温度就没有高于零下二十度的,人待在室内热得慌,可来到室外却冷得要死。

注视着地上的光斑发呆,黄粱想着豆眼那条大胖狗哪儿去了。平时一到下午,豆眼就会凑到窗台旁,跟随着地上的光斑移动,留下一地的狗毛。它热衷于晒太阳,让温暖的阳关晒热自己圆鼓鼓的肚皮。

下辈子要是托生不了人,当一条没心没肺的宠物狗也不错,黄粱想,只要饲主不是王八蛋和吝啬鬼,这辈子就算是衣食无忧了,虽然八成逃离不了绝育的命运。

正当黄粱的思绪自由的幻想着如果自己下辈子是狗的话,是德牧更适合自己、还是边牧更符合自己气质的时候,一阵砰砰砰的敲门声将他拽回到现实世界中。

“啥情况?又来生意了?”自言自语了一句,黄粱向大门口张望着,他记着吃午饭前亲手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出去了,难不成又被大风吹跑了?

“来了!别敲了!”嚷嚷了一声,黄粱慢吞吞的穿上拖鞋,从沙发上站起来,向门口走去。当眼角的余光扫过客厅一角的大狗窝时——造型是方便面碗,由于网上能买到的最大号也不够豆眼用,是张芷晴和店家商量定制的特大号狗窝——他不由得愣了一下,随即意识到门外正在砰砰窍门的是谁。

九成九又是豆眼偷偷跑出去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黄粱已经不太会因为豆眼的某个过于拟人化的举动而惊讶了,即便哪一天豆眼狗嘴吐人言,说‘我摊牌了,我其实会三国语言’,黄粱也不会感到太惊讶。

用抽水马桶,翻白眼,开门,这些对豆眼而言都是小意思。不过它再聪明也是条狗,还是很胖的大胖狗,狗前爪的灵活性和人手相比根本不在一个维度上,虽然能靠一张大嘴弥补劣势,但终究有很多动作靠它自己无法做到。

就比如说从外面打开解忧事务所的大门。

从屋里出去对豆眼而言轻而易举,它只要直起后腿,用嘴咬住门把手就能做到,为了防止它没什么出门溜一圈,黄粱养成了吃完晚饭锁门的习惯,生怕豆眼那个晚上出去闲逛时碰上狗肉馆的人,它这个体形的大胖狗肯定是那些偷狗人眼中的香饽饽。

白天却没办法直接反锁上,这就给了豆眼可乘之机。时不时的,趁人不备,它就会跑出去逛一圈,有时是去串串门,向街坊邻居讨点好吃的,有时是去见见朋友,它似乎和附近的流浪狗混的很熟,经常有脏兮兮的流浪狗来到解忧事务所门口叫几声,屋内的豆眼也会回应几声。

只不过豆眼一直没能学会从外面回来的技巧。解忧事务所的大门从外侧无从下手,黄粱特意把门把手卸掉堵死,不给任何人可乘之机。当然也不会给一条聪明的过分的金毛犬以可乘之机。豆眼的确很聪明,但还不会打电话叫开锁的过来。

通常碰见这种弄不开门的情况,豆眼就会砰砰砰的砸门,有时是用大脑袋撞门,有时是用后退蹬门,这主要取决于它当时的心情。

对此深感无奈的黄粱走到门前,透过猫眼向外看了一眼,果不其然,圆形的视野内被一条金黄色的大胖狗填得满满的。让黄粱哭笑不得的是,今天豆眼又解锁了新姿势,它是在用自己的屁股撞门。

“够了!豆眼!”黄粱隔着门吼道,“我这就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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