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分两种情况了,先说更好理解的第一种吧,为什么凶手没有听到克里斯汀的手机闹铃声呢?因为响铃的时候凶手刚好走出了房间,因此没听到。”
黄安点点头:“合理。”
“只不过考虑到克里斯汀定下的闹铃是响够五次才会彻底停歇,两遍闹铃的间隔时间是两分钟,前后时间跨越了超过了十分钟。凶手清理痕迹的中途从案发房间离开一次两次还情有可原,短短十几分钟里凶手接连出去了三次四次?而且每次都是凶手离开房间后,闹铃才再次响起?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
黄安不住的点头:“呃...也是,这毕竟是杀人啊,三番两次的开小差也太不专心了。这种情况可以排除了。你说说第二种可能吧。”
“你是来检查作业的吗?第二种情况很简单,闹铃的时候凶手没有离开房间,只不过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凶手没听到响亮的闹铃声。”
“原因?啥原因?”
“你认为会是啥原因?”黄粱反问道。
“我?你怎么把球又传回来了?”黄安吧唧了几下嘴,边思考边说:“要我说的话,听不到声音只可能是耳朵堵上了,现在不是都流行什么降噪耳机吗?说是戴上了就听不到声儿了。”
“市面上大多数降噪耳机的降噪功能都很有限,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噪音,大致上和价格呈正相关。一些工业级的降噪耳包的效果其实要更好一些。只不过好的降噪产品都价格昂贵就是了。”
“是、是吧,可能凶手,”黄安指着那人的背影说道,“杀人的时候戴着类似的能隔音的东西吧。”
“黄安,你这说法不合理。”黄粱摇摇头,“这可是杀人啊,还是在有其他人在的旅馆中杀人。听力对凶手而言十分重要,凶手不可能主动降低自己的听力,这对杀人行动只会产生妨碍的副作用。”
“是啊...凶手肯定是巴不得自己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呢。”
“没错,凶手不可能主动降低自己的听力。主观上不可能,但客观上凶手却无法控制。”
“你老说什么主观客观的,你是怕我能听懂是不是?”黄安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今天这一整天他对自己的智商产生了严重的自我怀疑。难不成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大脑退化了?之前也没觉得人话这么难懂啊...
黄粱说道:“客观现实不以人的意志而转变啊。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凶手如果听到响铃声的话,一定会第一时间将其关闭,以免引起他人的注意。”
黄安点点头:“没毛病,这叫作贼心虚,我懂。”
“但实际情况却是住在克里斯汀隔壁的布伦丹在睡梦中听到了响铃声,而且他能记得是鸟鸣,这说明闹铃不是只响了几声或是只响了一遍,而是重复响起了多次。在那个名叫‘白日梦’的全长三十二秒的铃声中,只有大概十秒钟是鸟鸣的部分,而且还不是连续的鸟鸣声。”
“嗯,然后呢?”
“这一切都证明一个事实,凶手忽视了克里斯汀的手机闹铃,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关闭闹铃。”
黄安不耐烦的问:“然后呢?说点我不知道点。”
“没什么然后了。凶手应该听到闹铃声,但是凶手却无动于衷,这只能证明凶手没有意识到手机响起了闹铃。看不到是可以理解的,克里斯汀的那部手机屏幕的亮度太低,可以忽略不计,但听不到就显得太过诡异,一个正常人为什么会听不到响亮的闹铃声呢?排除凶手是有意为之、故意不去听的可能,那就只剩下一个合理的解释了。”
“是...什么?”黄安下意识的屏住呼吸,即便再迟钝,他也意识到接下来黄粱说的话是重点中的重点。
“凶手不是正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