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你刚刚说克里斯汀最早应该是在十一点四十五分之后遇害身亡的,我没记错吧?”
“对。”
“往多了说就五分钟的时间?”
黄粱又一次点点头:“对,五分钟,十一点四十五到闹铃响起的十一点五十分,很短暂的几分钟。”
黄安迟疑着问:“杀人用不了五分钟吧?克里斯汀是被人用枕头捂死的,一两分钟应该就足够了吧?我这方面没经验,说错话了你别笑话啊。”
“说的好像我有经验一样。”黄粱白眼都快翻到后脑勺去了,“你说的差不多,我想捂死一个大活人,怎么也得一两分钟的时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这要取决于克里斯汀当时的求生意志,不过考虑到她是睡梦中遭遇突然袭击,应该没怎么挣扎。”
黄安说:“反正五分钟是肯定够用了。”
“对,但对于杀死克里斯汀的凶手而言,把克里斯汀捂死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凶手还需要用从布伦丹房间拿出的腰带在木桌上留下刮痕,制造伪证。”
“这个用不了多大功夫。”
“是,轻轻一划就OK,但是清理案发现场的痕迹可是个费时费力的仔细活儿,没个把小时完成不了。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克里斯汀的房间被人彻底的清理过,地上连根头发都没有,更别提指纹之类的痕迹了。”
“一根头发都没有...”黄安咂了咂嘴,“克里斯汀是披肩发啊,头发算是比较长的,比我媳妇的还长。我媳妇掉头发掉的可哪儿都是,我都习惯屋里都是头发了。”
“掉头发正常,普通人每天自然脱落的头发就能达到几十到上百根,因人而异。不过房间地面上一根都没有的话,这就有些不正常了。”
黄安被彻底说服了:“行吧,黄粱,你说的对,五分钟的时间肯定是不够杀人凶手用的。”
“没错,所以我才会得出‘客观上凶手一定是听到了铃声,但主观上凶手又完全没意识到铃声的存在’的结论。”
“客观这一块儿我理解了,铃声响起的时候,凶手还没在克里斯汀的房间里忙活完呢,肯定是听到闹铃了。但为什么你又说主观上凶手没意识到铃声的存在呢?你说凶手肯定是听到闹铃了,但又说凶手没意识到是闹铃,这不前后矛盾吗?”
“咋一看是前后矛盾,但其实解释得通。黄安,你知道克里斯汀的手机在案发当晚是放在哪儿的吗?”
黄安一脸茫然的回答:“放在哪儿?手机无非就是放在枕头边、床头柜——”
“床头柜是正确答案。不过克里斯汀并没有把手机屏幕冲上放在床头柜上,而是屏幕冲下。”
“屏幕冲下?为嘛啊?她不怕刮花屏幕吗?”
黄粱耸耸肩:“贴着钢化膜,无需担心。其实手机屏幕冲下放在床头柜上是合理的,那个小巧的床头柜位于克里斯汀睡的那张单人床的右手边,克里斯汀是个右撇子,当她玩完手机打算把手机放在右手边的床头柜上的时候,她自然会用右手握住手机。”
“你这不废话吗?”黄安没好气的说,“她还能故意换到左手啊。”
黄粱苦笑几声:“如果她是仰面躺在单人床上的话,拿着手机的右手打算把手机放在床右侧的床头柜上,自然而然的会将手机屏幕冲下,手一伸轻轻放在床头柜上。”
黄安按照黄粱的描述,掏出自己的手机实际比划了一下。“确实是,不过我就想让手机屏幕冲上,不行吗?我不放上去,我就撂上去。”
“你想干嘛就干嘛,没人管你。我只是说明一下克里斯汀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是屏幕冲下的,而且这并不奇怪。”
“手机屏幕冲上冲下有啥值得一说的吗?”黄安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困惑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