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七真书院>都市言情>我的自由> 第3章 扎霍村婚俗怪异 曾祖母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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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扎霍村婚俗怪异 曾祖母心知肚明(1 / 1)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弱死强生。

这个不大不小的丛林规定,在动物世界存在了将近三十四亿年时间了。将来还会存在三十四亿年吧?可能会吧?或者一定会吧?在已经过去的一千四百万年间,人类也被这条规律约束着、影响着。但人类一直在努力尝试挣脱这个规定的约束,无论怎么努力,挣脱的力量和约束的力量总是在较量中平衡,同时,也在平衡中较量,一直如此。

将来它还会约束人吗?约束人类吗?

或许会的吧?

芈大海早逝了,被淘汰了,芈尕海生存了下来,适者生存嘛。芈尕海娶其嫂为妻,曾祖母改嫁了叔叔,仍然是曾祖母。

曾祖母和芈尕海合了家,统一了“财权和行政权”。对曾祖母来说是人生的新起点,芈尕海也开启了他的人生的新起点。

按照扎霍村的婚嫁风俗,未成亲的成年女子叫闺女,成了亲的女人叫右客,丧了夫的女人叫寡妇。右客历来都是不太被尊重的,地位是极低的,她们常常缝补浆洗、挑水做饭、还得跟男人一样下地干活,忙前忙后、忙里忙外。先伺候孩子,再伺候男人,最后还得伺候公婆,家里的一切人物都安顿好了才能轮到安顿自己。吃饭的时候连桌子都不能上,为啥呢?要端茶倒水伺候别人,等自己开始吃饭了,饭菜也基本凉了,有时候连凉的都没有了,就这样,热一顿冷一顿,饥一顿饱一顿,日子一天天地过着。

年轻的老了,老的死了。

一代接一代的妇女们都这么过着。

死了男人的女人则很容易被歧视。男人死后,她们常常被骂做“丧门星”。遭到的白眼和斜眼自然也不在少数。

丧夫后,女人在婆家是外人,回了娘家竟然成了客人。她们回娘家了是不能久住的。在清明、端午、中秋、过年这样的大日子,她们只能在正日子的前一天回娘家,暂住时间也不能长,多了七天,少则三天。想在清明节去前辈的坟前烧纸点灯,可是万万不行的,因为丧了夫的女人常常被认为是克过夫的,是不吉利的。

平常的日子里,她们只能住在婆家,有孩子的就带着孩子生活,没孩子的就单独生活。也不能去婆家人先祖坟前磕头。

男人死了,女人要不要再嫁人,婆家人是不会干涉的,也没有权利决定什么。但婆家人更愿意把这样的外人留下来。如果家里有更小的儿子,就说服媳妇儿嫁给叔叔,没有的,还可以继续为婆家人洗衣做饭。

精明的婆家人可是很会划算的。

女人丧了夫以后,娘家的父亲是不会再管女儿的婚事的,因为他们总感觉丢人现眼,害怕被人指着脊梁骨说自己生了个不争气的女儿。再嫁的事都由娘家的母亲操心。

媒婆是不愿意给寡妇说媒的,娘家母亲必须自己四处打听有没有合适的对象。村里儿的光棍是很多的,老的小的都有的。还有等着传宗接代的人家子,所以,即便是寡妇都是有人要的。二嫁女人是不能再举办成亲仪式的,娶了二婚寡妇的男的一方也是不能举办成亲典礼的。没有轿子,也没有锣鼓。必须是男的父亲或者叔叔向女的一方的母亲提小亲。

曾祖母和芈尕海的婚事是曾祖父的父亲和曾祖母的母亲共同商定的。婚后,生儿育女是他们得面对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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