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就职的时候请你来观礼,你还不肯,只送了礼,怎么今天忽然跑我这儿来了?”李自峰笑道。
孟庭静道:“那种场合,我一个小小商人哪上得了台面。”
李自峰又拍了下孟庭静的肩膀,大笑道:“脾气真是一点都没变!”
李自峰同孟庭静的交情很奇特,人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他们两个是不是君子难说,但相交的确是淡如水,平素来往很少,李自峰觉得这样也很好,位子越坐越高,身边的人多多少少都开始变得不单纯,李自峰自己是个满肚子野心阴谋的政客,却特别见不得别人对他心怀不轨。
而孟庭静,对他别说心怀不轨了,就是面都很少见。
这样的朋友,李自峰身边很少,所以也很难得,同时也证明他李自峰初心不改,还是个身正心明的好人。
“你主动来见我,肯定不会是因为想我,”酒过三巡,李自峰笑眯眯道,“是不是有什么事想求我?”
孟庭静放下酒杯,直截了当道:“是,我来,就是想求您办事。”
虽说是有交情,然而孟庭静也并没有将那点交情真正地当回事,交情只是敲门砖,能见到李自峰就发挥了那交情的作用,该怎么求人,还是得怎么求人。
李自峰心里感到不大舒服,想无论多单纯的情谊最终都会变质,当然这也没有办法,人生如此,不必介怀,李自峰心中瞬间将孟庭静从友人的位置放到那些同样托求他办事人的位置,他温和而又自傲道:“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我们是朋友。”
孟庭静心里其实已经酝酿了很久,他决定冒一回险,“我需要一封电报。”
海洲一派安然的风平浪静,沈成铎躲在家里养伤。
脖子上的伤连成了一条红,像上吊留下的印子,也像是缝住他脑袋的线,再深一点儿,他这颗脑袋可就要搬家了。
沈成铎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员狠将,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玩命才挣出了这份家业,有了身家以后,身上那股狠劲就不复当年了,怕死,怕失去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切。
沈成铎抬手抚摸脖子上的伤口,忽然发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这种濒死之感了。
傅冕,真是条不要命的疯狗。
年轻啊。
死亡是有益的,哪怕只是濒临死亡也会让人心思洗涤,沈成铎一直沉溺在掌控海洲的美好愿景中,傅冕这一刀却是点醒了他。
傅冕自然是不可信,大家都不傻,他派人去杀傅冕,没杀成,傅冕不会对他存有好心,张常山,张常山当然也不可信。
沈成铎一手烟,一手酒,将所有的美男子都赶跑了,很孤独又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如今的处境其实有多么的被动。
仰头喝了一大口冰凉的酒,沈成铎双眼逐渐变得锐利。
是,他是有弱点,怕死,贪财,发梦。
未必张常山和傅冕就没有弱点。
张常山留着傅冕,怕什么?怕傅冕手里还有个宋玉章。
傅冕不肯交出宋玉章,为什么?沈成铎冷笑一声,别的他不敢确定,这倒他还真敢推测。不须说,傅冕是被宋玉章给迷住了。
所以,其实宋玉章才是现在最关键的人。
沈成铎又喝了一口酒,脖子上的伤痕火辣辣地发疼,“啪”的一声将酒瓶放下,沈成铎站起身望向窗外,心中倏然下定了决心——他要将宋玉章从傅冕手里抢出来!
螃蟹现在是最肥的季节,清蒸就已经很鲜美。
宋玉章连吃了三天螃蟹,一直吃得嘴角疼痛才终于罢休。
其实在海洲,螃蟹是不值钱的东西,现在贵的是粮食,白米面的价格贵得惊人,光这一点来看,宋玉章倒是很好养活,他光吃螃蟹就能吃得饱足。
这一天,天气反常的晴朗,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孩在放风筝,宋玉章一仰头,便瞧见蓝天上有一只巨大的蝴蝶风筝,色彩斑斓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