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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知道我是好男人[快穿] 第145节(1 / 4)

他吹了声长长的口哨, 把壮小孩吓的一哆嗦,掏书包的手都不利索了。

“说吧,你们两个打算去干嘛?”

壮小孩缩着肩膀,把书包底层压着的毛票一张张掏出来。他不想又交钱又被问话,怕挨打,可迫于‘一哥’的淫威,只能抖抖索索的说道:“本、本来想、想去网吧打游戏的。”

他把手里整理好的一角五角一块叠好,叠了有七八层,大概四五块钱的样子,随后一脸肉痛表情的把前递到李一帆面前,闭着眼睛转过头不想去看自己的零花钱被收走的样子,最终却还是不忍,偷偷睁开一条缝,恋恋不舍的瞄着那些钱。

趁着这时候,李一帆闭上了眼。

原主是混混。

他家庭条件不好,父亲常年酗酒抽烟不干活,全家的重担都压在没文化只能打零工的母亲和奶奶身上。不但要支撑家里吃穿,还要供原主上学,更要应付原主父亲时不时的要钱,日子过得很艰难。

就这样了,父亲还添了个酒后家暴的恶习,家里更是难过。终于有一天,原主发现母亲再也没有出现过,而父亲也很快在警笛声中被带走。他那时候只是小学三年级,第一次参加葬礼,就是母亲的。

在那之后,原主由奶奶带着,靠着奶奶捡破烂维持生活。

原主每天生活在周围人指指点点“杀人犯的儿子”的声音下,性格怯懦,读书成绩也不好,每日里都跟幽魂一样活着。

他生活中过的不如意,却十分热爱看各类武侠小说,常常逃课去那街角的盗版租书店里蹲着,捧着书在角落看到眼睛发红都不停止,时不时就幻想,自己要是生活在武侠世界,该是如何的快活。

或者看些百万字起步的龙傲天式爽文,沉浸在主角一朝翻身,所有人跪舔的畅快之中。

每次看见奶奶为了一个塑料瓶子跟在别人身后,眼巴巴的等人喝完捡走,或者为了一个纸箱子的归属,和另外捡破烂的人争执起来一个小时的骂战都不停的时候,原主这样的想法就更加严重。

他羡慕那些可以穿着牌子衣服鞋子的孩子,厌恶自己有一个杀人犯父亲,一个尖声尖气抠门的奶奶。他想要改变。

于是后来某一天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个染着白色红色头发的混混,带着小弟,找小学生要“保护费”,便如同醒酬灌顶般,当即掏出身上仅有的几块钱,主动递给那位染了发的混混,说想当他小弟。

对方收下了。

于是,原主就算是入了门,成为了一个正式的混混。

从此以后原主时常逃学,课也不上了,每天就拎着棍子当武器在入门的那个混混身后,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跟在那两个混混身后,原主很快学会了一个混混的必备技能:抽烟喝酒烫头纹身收保护费。

不过因为父亲带来的阴影,原主只学了一下喝酒,从不像另外两个混混一样灌酒。其他的抽烟烫头纹身,也因为没钱,而只是看了看。

只有找小学生要保护费,他能做。

这也是因为带他入门的混混没比他大多少,也是个初中生罢了,因此,他们三个最经常做的事情,就是拎着棍子把小学生堵在巷子口里,一个顶着三色头,抽着烟,露着纹身当老大,一个拎着棍子,时不时用力在墙上敲几下,以此对小学生进行恐吓。

而原主,就跟在后面,看他们动作,以此学习,为日后独立收保护费打基础。

小学生能有多少钱?他们围堵好几次,打劫来的钱也就够去上网打打游戏,或者偶尔拿来吃一顿。

两个混混也不想带他这个没钱的多久,很快就说他已经出师了,让他自己去单干。

于是原主就精心挑选了一个白白嫩嫩看着脾气好又有钱的小孩,趁人在巷子里的时候把小孩和小孩同学一起堵了。

并且成功的收到了五块钱的保护费。

这给了原主很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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