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因为张芷晴说要请客,还是她此刻夹杂着歉意与讨好的表情打动了‘回天’的心,他满口答应下来,和张芷晴约定下次一起去吃烤肉。两人搭乘电梯走出这栋影院,在影院门口分别。
‘回天’目送张芷晴坐进一辆出租车内。张芷晴透过车窗眺望着那个站在街旁的身影渐渐远去,总算是彻底放松下来,宛如跑了个三千米一般精疲力竭。歇了片刻,她掏出手机给方才打来电话的黄粱拨了回去。
“什么情况啊?芷晴,你现在已经脱身了吗?”
“已经脱身了,你刚才为什么不回我信息呀?我给你发了多少条信息!”张芷晴不满的抱怨道。
“抱歉,当时正在忙,没看到。我是在回家的路上才发现你给我发了好多条信息。你现在人在哪儿?我去接你——”
“不用,我已经坐上车了,再有一会就到家了。你在忙什么呢?事务所又来委托了?”
“那倒没有。我去王强家翻了翻他卧室中的花盆。”
“啊?王强卧室中的花盆?王强是谁呀?”
“就是那个被人杀死在自己家中的房东啊,李玲玲的房东。”
“啊,你就说那个猥琐秃头男不就得了。你为什么要去他家卧室里翻花盆呢?”
“到家再说吧。你那边呢,有什么收获吗?”
“收获可不小呢!”张芷晴兴奋的说,“个人信息之类的完全没有打听出来,不过我拍了几张照片,最重要的是我拿到了那人的指纹哦!”
“是吗?!你确定是他的指纹?”
“对,还是清晰可见的哦。”
“好的,那你赶紧回家,我已经到家了,等你。”
“放心吧,快。”
一路无话,回到家中的张芷晴立刻将拍摄下来的那个网名叫‘回天’的年轻男子的照片分享给黄粱看,并把那张印在可乐纸杯上的指纹打印出来。将这张指纹的照片和之前黄粱在李元杰书房中拍摄下的、那个袭击他的人印在打字机上的半个手掌印放在一起比较。
两人立刻就取得了共识。
“这肯定是同一个人的右手大拇指指纹!”
“我立大功吧!”张芷晴兴奋的拍了下黄粱的肩膀,刚好打在他的伤口上,疼的黄粱倒吸了一口凉气。
“啊,抱歉抱歉,我太激动了。没想到这几天逗那个傻子玩不算是白费力气!”张芷晴轻轻揉了下黄粱的伤口,继续用手点着两张并排放在一起的彩色打印纸,“清晰明了、完全一致,幸亏我给他买了大桶的爆米花。那人吃东西有个特别烦人的小习惯,吃几口就得舔一下大拇指,也幸亏他这么吃东西,要不然那个纸杯上怎么会印下如此清晰的手指印呢?这就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没见过这人啊...”黄粱注视着网名叫‘回天’的男子的照片。照片是偷拍的,角度和对焦都存在问题,不过还是能清晰的辨认出这名年轻男子的长相,只不过在黄粱的印象中,他并没有在哪篇报道中看到过类似的长相。“这人肯定是认识李玲玲,而且还去过李元杰家的书房——虽然是自己偷摸去的,说明他肯定是和这家人有着某种千丝万缕的联系。”
张芷晴在一旁说道:“你说会不会这人其实是李玲玲的远方亲属呢?也可能是她认识的朋友或是同学。”
“你说的都有可能,不过这男人和李玲玲有着几岁的差距,朋友的话倒是可能,同学的话就对不上了。”
“也不好说,可能是在兴趣班里碰到的呗。那毕竟是个有钱人家的闺女。”
“也是...”黄粱点点头,他专注的盯着这个网名叫回天的男子的照片,毫无结果后,他将这些打印在纸上的照片叠了几下,用茶杯给压住了,“咱们现在这样琢磨也没什么意义,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