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粱讨厌去参加婚礼,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小时候迫于无奈,经常被带去参加亲戚家的婚礼,他不知道周围的人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和这些人凑成一桌,他讨厌一大群尬聊的陌生人挤在一起,狼吞虎咽地吃着那些并不美味的食物。
等到他长大了之后,越发排斥这一切。不过在离开学校参加工作后,婚礼再一次避无可避的回归到生活中。
人是社会关系的集合,但总有人不想掺和任何关系。黄粱深恶痛绝,但总有人乐此不疲。
很多熟悉的、不熟悉的人都会邀请他参加婚礼,不过黄粱真正去的次数却寥寥无几。渐渐的,打来电话的人越来越少,但总有几个锲而不舍的朋友就像是故意作对,黄粱越是找各种理由推脱,这一小群人越是坚决的邀请他出席,仿佛能让黄粱出现在婚宴现场,比自己亲爹来都重要,代表着某种至关重要的胜利。
事实也的确如此。当久违的看到黄粱现身后,婚礼现场的一众熟人、老友全都爆发出刺耳的欢呼声,仿佛黄粱还活着是一件特别令人感慨的事。黄粱只能强颜欢笑,一一和这些记不住名字的人攀谈。他唯一的收获只是又一次确认了自己的脸盲症已经晚期了。
黄粱在心中将非邀请自己来的新郎骂了个痛快。
或许是因为与婚礼这件事情隔绝太久的缘故,黄粱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跟不上潮流。在这场平平无奇的婚礼,他目睹一件又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让他应接不暇。
一开始他只是注意到婚宴现场有几名外国友人,他没感觉太惊讶,只是稍有些新鲜,心里琢磨这几个黑大个儿都是打哪儿来的?和新人是啥关系?
黄粱只是随口向身旁的人问了一句,可那人给出的回答却是让他大跌眼镜。
“啊,就那老黑啊,自费来参加婚礼的。”
“啥?自费来参加婚礼?和新人认识吗?”
“谁知道呢,可能就是来开开眼的吧。应该是不认识,新郎新娘的外语水平也就小学三年级、我是他们高中时候的英语老师,我有发言权!别说他们俩了,你让我去和那几个老黑聊天,我也就能说个你好再见对不起。”
面对这位兴致勃勃的高中英语教师,黄粱只感觉自己的三观被狠狠按在地上摩擦了。不知道他在哪本书上看到过,说想要了解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最简单的方式就去参加一场当地的婚礼。这句话的确很正确。
将注意力从那几个黑大个儿身上挪开后,黄粱再次被眼前这一幕惊呆了,不知何时、不知原因,新浪竟然抱着新娘的双腿,让新娘保持着头朝下的姿势,像是在做‘拿大顶’!
好在正在兴头上的新郎没忘记搂住新娘的裙摆,这才没让四周起哄的人爆发出更大的喝彩声。
这是在干什么?究竟为了啥啊?我为什么在这里?一个又一个疑惑从黄粱的脑海中划过,他几乎忘记了眨眼,呆愣愣地注视着婚礼现场的一幕幕闹剧。
永无止境的婚庆小游戏让黄粱的心仿佛在坐过山车一般,上下起伏。他渐渐有了抵抗力,直至麻木。当看到几名兴高采烈的伴郎像是押送犯人一般夹住新郎的双臂,一个笑得花枝招展的伴娘在起哄声中把一个生鸡蛋从新郎左侧的裤管塞了进去,用手指隔着裤子挪动这枚鸡蛋,直到从新郎右侧的裤腿出来。
黄粱完全不能理解这样做有任何意义,或者这是某种祈求祥和的仪式?他不能理解,而且大受震撼。黄粱只看到了一条被生鸡蛋液弄脏了的裤子和四周放爆发出刺耳笑声的男男女女。再一次深刻的意识到,自己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参加婚礼了,除非是自己的。
当活着走出举办婚礼的饭店大门时,黄粱感觉自己重获新生,他甚至有种喜极而泣的冲动。在菜还没上齐之前,黄粱就借口说自己有事,匆匆离开了这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