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像那东流水,时光一去不复返。
我喜欢老歌,我喜欢老物件。
人也一样,只有死在过去的人,
才值得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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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在高鑫住的那栋小洋楼里发现存放有尸体的冰柜,已经过去整整一个半月,在这四十多天的时间里,足以发生太多变故。而且对于凶手而言,时间比这还要长得多,从周韵失踪那天开始算起,已经是七十多天过去了。
整整两个多月的时间,对于凶手而言太过宽裕,他或许已经把所有的证据全部销毁殆尽。黄粱甚至不确定自己这趟折腾究竟能否有所收获,他几乎是抱着必败的悲壮心理来进行这次行动。
站在安静的电梯内,黄粱下意识的低着头,避开头顶摄像头的拍摄。穿着兜帽衫的他一神漆黑,除了眼睛外几乎没露出任何部位——他带着一副黑框平光眼睛。黄粱有信心即便是自己的朋友,也不会辨认出自己来。
电梯门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提示声缓缓打来,将铺着瓷砖的楼道呈现在黄粱的眼前。他做了个深呼吸,迈步走出电梯。站在空无一人的整洁楼道上,黄粱注视着走廊上的一扇扇厚重的防盗门。他的目的地是走廊尽头的那扇灰色的防盗门。门旁摆放着一个塑料材质的简易鞋柜,上面放着几双旧鞋。
黄粱强迫自己不去看操控电梯的按钮,迈步径直向目标走去。走廊内回荡着他自己的脚步声。这一层楼似乎都没有人,静谧的令人畏惧。想来大白天的,住户们都在外为了生活而奔波吧。
对于黄粱而言,他只有白天有的选。当然,那人平时也会值夜班,但对于‘闯空门’这项源远流长的‘运动’而言,白天无疑是最佳选择,原理和入室盗窃相同。晚上人多眼杂,白天才是动手的好时机。
好的,没问题,这锁好弄。仔细检测了一番防盗门的门锁后,黄粱松了口气,以他的能力勉强还能应付。他不禁为突飞猛进的防盗门工艺感到又喜又悲,喜的是只用一根方便面就能打开一小区的门的日子终于一去不复返了。悲的原因同理。
或许是手生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太过紧张,黄粱足足好费了一刻钟的时间,才听到了那一声宛如天籁般的锁芯转动的喀嚓声。累的满头大汗的黄粱几近虚脱,还没等进入,精力已经消耗的七七八八。
没有第一时间钻进屋内,黄粱站在门前装作系携带,平复过于激动的心跳的同时,也是在确认自己是否已经引起了邻居的注意。或许就在此刻,在哪扇防盗门后站着一名屏息凝神的人,正在透过猫眼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黄粱吸了一口气,打了个极其响亮的喷嚏。走廊内回荡着回声,黄粱集中精力试图去捕捉慌乱的脚步声。
没有,什么都听不到,除了他自己粗重的呼吸。
“看来是没人。”黄粱松了口气,最后张望了几眼,推开一条门缝,走进了屋内。他并不担心走廊上的摄像头会拍摄到自己,张芷晴说她会搞定。
后背贴在防盗门的软包上,黄粱感觉自己的心脏几乎快要解体了。冷汗浸透了他脸上的黑色口罩,湿乎乎的棉布粘在皮肤上,一阵发痒。黄粱徒劳无功的在心中反复念叨着‘冷静’二字,同时透过被流水打湿的镜片观察室内的环境。
这是一间极其干净的房间,看的出来,住在这间屋子里的人精于打扫清理。黄粱惊叹于那人对整洁有如此高的标准,瓷砖几乎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宛如一面面镜子。各式家具均摆在合适的位置上,罗列着一件件物品。每件物品的朝向都保持着一致。可以看出屋主有一定的强迫症,这人似乎想将能掌控的一切事物打理得井井有条,只要不这样做,就会感觉不舒服。
正当黄粱注视者那一件件摆放得宛如艺术品般的物品候,他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