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黄粱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史冬雨。
之前他都是站在不起眼的地方远远的观察着这个女人,从他人的口中得知这个女人的过往经历。
真正的去和史冬雨肩并肩的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天,这种新奇的体验带给黄粱很大的震撼,让他眼中的史冬雨的形象更加的立体、真实。
眼角的余光能够轻易的捕捉到身旁女人脸上的细微皱纹,她的确很漂亮,即便近距离的观察仍旧令人眼前一亮。她的美很含蓄,有种病态的意味。
史冬雨的说话声和黄粱想象的相差甚远,原以为她应该是那种细声细语、声音微弱的类型,但实际上恰恰相反,史冬雨的嗓音有些低哑,初听之下觉得有几分突兀,但很快就会适应。
上了车之后,史冬雨把手机接上充电线,像是在讨好黄粱一般,主动的攀谈起来。她先是解释了凌晨一点多叫车的原因,原本打算骑电动车回家的她走了没多远就发现电动车出了毛病,只能推着走了。迫于无奈,她只能把车放在安全的地方,然后叫网约车回家。
黄粱很自然的回了一句:“为什么不打车啊?路上出租车还挺多的。”黄粱说这句话没别的意思,只是顺嘴答音而已。
史冬雨愣了一下,脸上浮现出隐含着悲伤的苦笑,她歪着头沉默了片刻,低声说道:“我不想坐出租车。”
“因为用不了优惠券吗?”
看着车窗外夜景的史冬雨微微一笑:“有这方面考量吧,不过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害怕出租车。”
“害怕出租车?”
“没错。”史冬雨把额头贴在车窗玻璃上,专注的看着窗外一闪而逝的街景,“因为我前夫的缘故吧。”
“......前夫?”
“我结过一次婚。嫁给了一个我不爱的男人,他就是开出租车的。”与其说她是在回答黄粱的提问,史冬雨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回忆着曾经的往事,“我前夫他其实没那么不堪,如果他不喝酒的话。”
黄粱感慨道:“又是酒啊。”
“酒真的是可恶,我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喜欢这种对自己、对他人毫无益处的东西。”史冬雨厌恶的皱紧了两条略显稀疏的眉毛,“按理说我前夫他应该离酒远一点,他的工作就是开车啊,但是他三天两头就会喝的大醉。每次他喝多了,我就遭殃了。”
“他...他会打你吗?”
史冬雨叹了口气:“我断过三根肋骨。”
黄粱沉默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身旁的女人完全不需要他廉价的安慰。
眼眸带着几分迷离的史冬雨自顾自的说:“我忍受了几年,实在过不下去了,就从家里逃走了。我不知道能去投奔谁,身上也没多少钱。然后我就走到了火车站,买了一张最快发车的火车票。”
“你去了哪儿?”
史冬雨轻声呢喃着说:“这里。”
“你来到了京阳市?”
“对。是老天爷把我带到了这里。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里,楼太高了、车太多了,人也都太冷漠了,而我只是个没见过世面、什么也不懂的小镇姑娘。”史冬雨怀念的一笑,“我身上带着的几千块钱很快就被偷的偷、骗的骗,一分不剩了。”
“真够惨的。”
“是吧?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当时的我竟然会单纯到傻的程度。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在快要走投无路的时候,找到了一份工作。”
黄粱强忍住问她找的是不是收银员的工作。
“是保姆。说来挺好笑的,不是我去找工作,而是工作主动找上的我。我在人才市场碰运气的时候,被一位老太太看中了,她问我愿不愿意去她家里当保姆,我当时想都没想,立刻都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