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TM还在这儿跟老子费什么话——”
“别急,听我把话说完。”黄粱摆摆手,“我搞不清楚你究竟有没有在动完陈小姐的手机后擦拭屏幕,防止留下自己的指纹,你应该会这样做。即便你没有这样做,屏幕也被你一脚踩碎了,根本提取不到任何指纹。”
吕金华狐疑的看着黄粱,并不多的脑容量在疯狂的计算着。
“的确,指纹很容易就会留在手机的屏幕上,将屏幕踩碎就可以一劳永逸,但你应该把手机彻底销毁掉,而不是大咧咧的任由你陈小姐处理。的确,陈小姐这种有些迷糊的性格让你很放心,但也正是她的这份迷糊,所以才一直保留着那部被你踩碎的手机,没有将其丢掉。”
“不算是有意保存吧...”陈雨小声嘀咕道,“我其实就是忘记处理了,放进抽屉就没再管...”
“这一点很重要。”黄粱微微向陈雨欠身致意,“吕金华,你一定碰过那部手机。”
“我没——”
“你一定碰过那部手机,而且是在案发当晚、陈雨在软卧包厢中睡熟之后发生的。”
黄粱嘴角那一抹自信的微笑让吕金华顿时分寸打乱,他哆哆嗦嗦的用手帕擦拭着冷汗直流的大脸,眼神躲闪着狡辩:“我没碰过那个蠢女人的手机,你还要我解释多少遍?我——”
“手机壳。”
“什么?”
“陈雨小姐在金沙市火车站上车前,从火车站附近的商场里买了一个新的手机壳,这是你知道吗?”
吕金华茫然的摇摇头:“我不知道啊。”
“你当时在餐馆里吃晚饭,我比你先吃完了,就出去溜达了一圈。”陈雨说,“你还让我给你买包烟回来。”
“啊...是那个时候。”
“对,你当时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杀害自己亲叔叔的计划能否顺利事实上,当然无暇顾及自己的实习女助理是否更换了手机壳。正是这个不起眼的手机壳揭露了事实。”
“手机壳?你还是抽空去看看脑壳吧!”
“我去检查过,没毛病。”黄粱坦然回答,“那个陈小姐在上车前购买的手机壳上有你的半枚指纹。这你该如何解释呢?”
吕金华瞪得溜圆的小小眼睛中挤满了大大的疑问,他不禁惊呼出声:“这怎么可能...”
“那是一款质量低劣的磨砂手机壳。”黄粱回答,“当然,它的品质对得起它低廉的价格。”
陈雨红着脸小声说道:“才九块九,超市打折。其实我也没必要换新的手机壳,但是碰上打折如果不买的话,总觉得像是亏了,所以我就一狠心——”
“很好,解释到这里就足够了。”黄粱清了下嗓子,继续用平淡的语气摧残目瞪口呆的吕金华。“这种劣质手机壳几乎只能起到装饰作用,而且有一个很致命的缺点,出汗的手只要轻轻一按,就会在手机壳的表面留下清晰的指纹痕迹。吕金华,你似乎是出汗体质啊。”
冷汗直流的吕金华徒劳的用揉搓的像是一块破布的手帕擦拭着脸上的冷汗,原本就肥肉横生的大脸盘子此刻油汪汪的,像是被人泼了一脸的机油。
“吕金华,你忽略了那个手机壳。”黄粱露出了胜利的微笑,“屏幕上的指纹可以擦掉,甚至你可以直接踩坏那部手机。但遗憾的是,你印在手机壳边缘的半枚拇指指纹完好的保留了下来。这枚指纹一定是在T210的软卧包厢、你趁陈雨不注意的时候无意间印在手机壳上的。请解释一下,吕金华,为什么你要偷碰陈小姐的手机?”
“那是因为——那是因为我——”
“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你需要更改手机的时间,以此来蒙骗陈小姐,让她为你制造出的不在场证明进行作证。”
“我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