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误事这句话放在任何人的身上都适用,如果有喜好喝酒的人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喝酒从来没有误事,要么这人在说谎,要么悲剧还在来的路上。
范志伟和他的朋友在享受了一番纸醉金迷的夜生活后,互相搀扶着行走在大街上。此时已经是后半夜,街道上的行人不多,两人漫无目的的行走着,被温顺的晚风一吹,整个人现在飘飘欲仙的感觉中不可自拔。
究竟是如何碰上那一男一女的,范志伟已经想不起来了。可能就是在街上偶然碰到的吧。那段记忆十分的模糊和混乱,直到他和朋友把那名小年轻捅翻在地——两人随身都带着弹簧刀——那名年轻女孩瘫坐在地上放声尖叫,范志伟的意识才逐渐清醒。
看清躺在一滩鲜血中的陌生男人后,范志伟立刻意识到出大事了。他虽然也曾因为故意伤人罪蹲过监狱,但是杀人的勾当他从来没干过。这种要掉脑袋的事情他向来避之唯恐不及。犯罪对于他而言只是一份不正当的职业而已,虽然他喜欢把别人打的头破血流,但他可不是头嗜血的疯子。
他已经分不清陌生男人身上的捅伤是出自自己之手还是朋友之手,可能的情况是他们俩人都捅了这人数刀。此刻再去分辨致命一击来自谁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了,惊慌失措的范志伟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跑路。
但是他刚要转身,就被身旁的友人拽住了胳膊。
范志伟回头去看他,立刻读懂了他眼神中的含义。范志伟立刻连连摇头,但是对方冷酷的眼神丝毫不为所动,就这样直勾勾的盯着他。从这种眼神中,范志伟读出了其中蕴藏的深意。他意识到自己别无选择,如果不把事情彻底解决的话,出不了三天他就会被警方逮住,运气好的是终身监禁,运气不好的话,他可能就得和这个花花世界说再见了。
不,这样绝对不行!
这是一个谈不上多么挣扎痛苦的选择:自己死还是她死,这甚至就不是一个选择。尤其是当时范志伟的精神状态并不正常,他醉酒,他因杀人而极度恐慌和兴奋,他根本不可能做出理智的抉择。
范志伟和友人踉跄着向瘫坐在地上、惊恐着嘶吼的年轻女人走去。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状态,范志伟的身体仍处在醉酒的状态中,他感觉身子重的完全迈不动步子。但是他的精神却异常兴奋,他清楚的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厌恶这种展开,厌恶自己,更加厌恶强迫自己做出选择的友人。
但是在当时的范志伟看来,自己别无选择。
友人先动的手,他用手中的弹簧刀捅了女人几刀,女人像是被吓傻了一样,完全没有抵抗,甚至没有发生任何声音,在绝望中安静的倒了下去,距离那名陌生男人的尸体只有几步远。范志伟迟迟无法下刀,他或许才是被吓傻的那一个。
友人抓住了他的手腕,迫使他把刀子捅进了年轻女孩的女脏位置。刀尖没入的刹那,女孩的身体似乎颤动了一下,但也可能只是范志伟的错觉。
那之后的记忆再次陷入一片混乱中。他依稀记得自己听从友人的吩咐,尽可能抹去了可能留下的所有痕迹,然后他们就把刀子丢进了两条街外的某个下水管道中。两人连夜返回下榻的旅馆后,匆忙收拾了行李,买上了早上最早一班的火车返回了京阳市。
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恐惧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一个季度、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内心的恐慌之情逐渐消散,但范志伟生活却没有因此而改善。他深受失眠的困扰。那两具陌生男女的尸体时不时的就会浮现在他的眼前。
范志伟不是什么好人,他也接触过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他曾天真的认为杀人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和他过去犯下的罪孽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他只是不需要把人弄死。
当当这一切真的发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