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的世界散发着光晕,人和物都出现了多重幻影。他意识到自己目前的状态开车是不用想了,那纯属是玩命。打车的话还得走出小区,他很可能走到一半就坚持不下去。正当黄粱有些无所适从的时候,他突然感受到了裤子口袋中的坚硬物体。手一摸,他这才想起来是方才徐雅丽交给他的汪大成的公寓钥匙。
黄粱咬破舌尖,让金属味的鲜血充斥在口腔内,带给了他一丝清明。他踉跄着向汪大成公寓所在的那栋高层居民楼走去。
所幸这路程并不长,忍受着身体的燥热与神志的模糊,黄粱踉踉跄跄地走进了那栋居民楼里,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搭乘电梯来到公寓所在的楼层,他的灵魂仿佛脱离了肉体,漂浮在一旁以旁观者的视角注视着自己艰难的挪步前行。
这段记忆是片段的,是模糊的。事后他能回想起自己站在公寓门前,用哆哆嗦嗦的手试图将钥匙插进锁眼的挣扎。究竟是花费了一分钟还是一个世纪,黄粱已经记不清了,最终他总算是将眼前的防盗门推开。
拉开门摔进门后,凭借最后一丝理智,黄粱将钥匙拔下后将门紧紧地关上,之后发生了什么他就再也回不起来了。意识沉沦到浓郁的黑暗深渊中......
再次醒来,黄粱发现自己躺在汪大成公寓客厅的瓷砖上,冰凉的瓷砖硌的他腰疼。他用力眨了眨眼,手撑在地上,挣扎着将上半身支撑了起来。环顾四周,他发现自己身处的客厅像是被龙卷风袭击过似的,一片狼藉,满是破碎的物品和损坏的残骸。
“靠...有点疼啊...”
伴随着身体的复苏,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都有着鲜血淋漓的伤口,似乎是在意识模糊期间,他在这间公寓中搞了一番破坏。黄粱苦笑着摇摇头,担心瞿颖那不靠谱的20万够不够赔偿汪大成的损失。
又在地上坐了一会,感觉身体恢复了力气,他踉跄着站了起来。此时才注意到摆放在液晶电视旁的那副骷髅骨架已经碎成了一地的骨头。黄粱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这一幕如果是让一条宠物狗看到的话,它一定会乐得直蹦跶,这可是一地的骨头啊,够吃上几顿了。话说现在的宠物狗还会啃骨头吗?黄粱想了想,不清楚这些从小吃狗粮长大的宠物小心肝还会不会对骨头情有独钟。
注视着公寓内的一片狼藉,黄粱不禁有些头疼,他掏出手机看了看,这才发现手机屏幕上也布满了裂纹。勉强看清现在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屏幕上显示着十几个未接电话,拨打的人不用想,肯定是张芷晴。
想了想,黄粱把手机又揣回了口袋中,他现在实在是提不起说话的力气。走到了那堆骨头旁,他又蹲了下来,随手从中挑出了一根大腿骨。骨头放在手里沉甸甸的,那种粗糙的质感让黄粱有些在意。
“至于把骨头造得如此逼真吗?简直就像是真的一样...”嘀咕了一句,黄粱把手中的大腿骨放回地上,出神地注视着面前的这一大摊森森白骨。这场景就像是馋坏了的孙悟空把白骨精拆了个稀零碎,准备熬大骨汤喝。
“嗯,这是什么...”
黄粱突然皱起眉头,他注意到了一块外形奇怪的骨头。将这块骨头从骨头堆中挑拣出来,黄粱拿在手上仔细观察了一番。“这分明是人体脚踝处的骨头,学名好像是叫做腓骨外踝吧...”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困惑的注视着骨头上的奇怪痕迹,似乎像是裂纹。
汪达成似乎就是脚踝处骨折...难不成...想到这里,一个恐怖的念头跳入黄粱的脑海,他把猛地手中的骨头丢在一旁,惊恐地注视着这一摊森森白骨。
“难不成...”他低声沉吟,声音沙哑的像是从嗓子眼中硬生生挤出来的,“难不成汪大成他已经、他已经变成了这堆骨头!!”
黄粱立刻掏出外屏粉碎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