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了你绝佳的犯罪条件。就让我来还原一下案发当时的清醒吧。你应该是拿着一份文件凑到诸葛一博的身前,装作为他解读合同,当诸葛一博的注意力被吸引开,你趁机拿出凶器对准他的喉咙猛地一划,这一刀要了他的命。由于喉咙被割开,诸葛一博只无法大声求救。那些散落在尸体四周的纸张可以证明我的说法。杀人之后,你稍作处理,随后坐回到自己的位置,发出惨叫声以吸引包房外人的注意。当你听到有人敲门询问时,你佯装昏厥过去,就那样堂而皇之地伪装成被害人——”
“你好像忘了说一个细节。”宋子怡冷冰冰的说,“凶器呢?那把沾着那头肥猪鲜血的凶器呢?我是如何处理那个的呢?”
“很简单,就是用那些纸张。我一一看过散落在尸体四周的纸张的照片。毫无疑问,那些纸张沾染到血,有一部分并不是死者伤口流出来的鲜血。其中有几页A4纸上明显有擦拭过什么东西留下的褶皱,由此我大胆推断,是否是凶手用这些纸张来擦拭了凶器上的血迹。”
听闻黄粱说到这里,宋子怡的眼皮不自觉的抽搐跳动。她放在桌面上的手松开又握紧,握紧又松开,呼吸明显急促起来。她想要隐藏这些小动作,但却徒劳无功。“不可能...”像是垂死的病人一般,她虚弱地吐出这三个字。
“你的确很有心机,为了把警方的注意力从凶器上移开,你甚至故意在包中放了几块正方形的镜子。的确,和其他东西相比,那几块镜子更有可能是凶器。但你我都清楚,你并不是用那几块锋利的镜子割开诸葛一博的喉咙。是那个东西。你大大方方的把凶器放在包里。毫不在意警方的搜查,你不需要隐藏它。没必要把它藏在什么地方,只需要把它放在身旁就好。它太普通了,根本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在工作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会用到它。又有谁会想到你竟然会拿那种东西来当做凶器呢?”
黄粱转头看向身后的陈汉,对他函授示意头。陈汉点头回应了一下,推开门走了出去。一分钟后,他再次回到这间气氛压抑、沉默寂静的房间。
当他推开门走进来,宋子怡看清他手中拿的东西的时候,她的情绪在这一刻彻底崩溃。她将脸埋进颤抖的双手中,失声尖叫。就如同被逼到悬崖边上的野兽一般,尖叫声中充满了绝望和不甘。
黄粱从陈汉的手中接过宋子怡用来杀害诸葛一博的凶器,把这个东西甩在了桌面上。“就是这个。”黄粱面无表情的说,“简简单单、平淡无奇的小伎俩。但却差点骗过了所有人。”
摆在宋子怡面前的是装在塑封包装中的红色塑料文件夹。这种东西随处都可以买到。人们熟视无睹,本能的就会忽略它。黄粱把塑封打开,把这个红色的塑料文件夹拿了出来。它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甜味,和宋子怡身上的香水味是一个味道。
黄粱把它举到灯光下:“这个塑料文件夹的边缘被磨得异常锐利,别说是人的皮肤。就是一块冰用力一滑也能割出一块口子。你特意挑选了这个红色,是为了在它沾染血迹后不那么明显。的确,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很难看出其边缘沾染到的血污。你用那些纸擦拭干净上面沾的鲜血后,又喷了几下香水来掩盖味道。我不得不说,你这是在画蛇添足。当闻到这个文件夹上的味道后。我更加坚定这个就是凶器。而且这上面有血液反应。你如何解释杀害诸葛一博的凶器放在自己的手提包中?这就是铁证。你就是杀害诸葛一博的凶手!”
“那个混蛋他该死!!”宋子怡尖叫着吼道,“他该死!!他想把我变成他的奴隶,一辈子!不可能,我绝对不会让他破坏我的幸福!!他必须死...他必须死...”她歇斯底里的喊叫着,突然,她伸手抓向放在桌面上的文件夹。在宋子怡把自己的喉咙割开前,黄粱抬手掀翻了桌子。
宋子怡跌坐在地上,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