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样,让站在屋檐下的丁伯仁看得嘴角直抽搐。
这小棉袄,露风了。
站在他旁边的丁母却顾不得做壁上观。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丁母一眼就看上了李东来。
小伙子穿着一件稍显修身的雪白衬衫。
袖口被翻折上去,露出一截劲瘦的手臂,身姿笔挺地站在阳光里,像一棵劲瘦挺拔的翠竹。
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一看就是忠厚老实之人。
特别是,衬衫下隐约可见的那几块棱角分明的肌肉,让丁母更加满意。
身体不好,怎么能照顾好自家女儿。
她小碎步走来,和煦的笑:“这位就是小李吧?跟张主任介绍得一模一样。”
“伯母,我是李东来,第一次登门不知道两位的爱好,这是一点礼物。”
说话间,李东来把自行车扎好。
刚才只顾着观察女婿,丁母这才看到那些礼物,顿时吸了一口气。
肥瘦相间的礼条,大鲤鱼,还有....一整颗猪头。
礼条和鱼有钱有肉票倒是能够买到,猪头却是稀罕物。
这些年乡里人家养猪的越来越少。
有很多都留着自家祭祖用了。
能买到猪头,都不是一般人。
这年轻小伙子真是刚从乡下来不久?
“来,小李,快进屋喝茶,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
丁母忙把李东来让进屋,就去厨房忙活。
猪头要小火慢炖,才好吃。
李东来,丁秋楠和丁伯仁三人坐在堂屋内闲聊。
相比较健谈的丁母,丁伯仁就像是闷葫芦一般。
询问了几句李东来的家世近况后,就低着头勐灌茶。
以至于李东来还以为这老丈人对自己有意见。
好在有丁秋楠在旁边活跃气氛,才总算是没那么冷场。
很快,午饭做好了。
丁母端着一个盆子,放在桌子上。
“今天东来拎了猪头,我就按照老家的规矩,做了闷烧猪头。”
老家的规矩?
李东来问了一下丁秋楠才算明白过来。
丁家来自赣南,当地招到新姑爷,有炖猪头的习惯。
原本丁伯仁也托了同事去食品站购买猪头,却被放了鸽子。
这也算是凑巧了。
丁母拿开盖子,浓郁厚重的香味骤然弥漫开来,香得缠绵入骨,软腻如丝,透着股泼辣的辛味,勾得人魂灵都要散开了。
这丈母娘的手艺,还真是不错。
作为客人,李东来吞咽一下口水,等着主人先动快子。
却不想被丁秋楠碰了一下手肘:“你是新姑爷,你先夹肉。”
呵,这规矩不错哦。
李东来也没推辞,用快子夹起一大块酱红色,半肥不瘦,巍巍颤动的肉。
塞进嘴里,鲜、甜、辣,与咸香缠绵在一起。
一口咬下,油脂缓缓渗出滋润缺油少味的唇舌,半点不觉腻.
似乎还没尝出滋味,一大口肉就已经瞬间消失在喉咙底。
这肉,真是绝了!
如果丁秋楠能把丈母娘的手艺学到家,那以后就享福了。
李东来动了快子,丁家三口也大口朵颐起来。
吃得半饱,李东来让丁秋楠把带来的茅台酒打开。
丁伯仁一见茅台酒,眼都直了,喉咙抖动了一下。
他生平就爱喝酒,现在身为教授,虽然工资不低,被没有多少酒票。
再加上年岁大了,身体不好,一直被丁母唠叨,已经半个月没有喝酒了。
李东来看到他那样子,心中笑道:“一个老丈人,我还搞不定了?”
他满满的斟上一杯酒,端了过去:“伯父,你把秋楠养这么大,辛苦了,现在请放心把她托付给我。”
“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