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勒放下了手机,对着正钓鱼钓得不亦乐乎的维克多和安娜说:“韦伦他们到了,我去接人了,如果你们真钓上了鱼,我不是说我真的相信你们能钓上鱼,但万一有人掏出个冰冻枪什么的作弊,那就把鱼放在旁边的冰柜里。”
“我仿佛听到有人说‘冰冻’之类的词!”维克多扯着嗓子大喊:“那么我不得不提醒他少来指点内行!”
席勒无奈的摇了摇头,走过了草坡之后就看到了那辆小型货车,货车上下来了一车面包人。
罗宾们大呼小叫的从车厢里冲出来,每个人手里都是大包小卷,渡鸦最后走了出来。
她今天精心打扮了一番,穿了一条淡紫色的雪纺连衣裙,把一头红发披散下来,只把鬓边和耳边的几缕拢到脑后,用白色的发带束起来。
在眼中孕育着的神秘光芒消失后,她有一双漂亮的蓝眼,但不同于布鲁斯湛蓝的眼睛,她的眼睛是深蓝色的,像品质上佳的蓝宝石,也像神秘的深海。
杰森和提姆在看到席勒的一瞬间就飞快地冲了过来,渡鸦和迪克则肩并肩的走在后面。
“教授!我们可给你带了份大礼!!”提姆说道,他今天穿了件运动衫以及灰色的防晒服外套,杰森则是老三样,运动服、牛仔裤、夹克外衣。
不同的是,迪克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和棕色的阔腿裤,甚至还穿了一双看上去造价不菲的牛皮马丁靴,整个人显得利落精神,还有些文艺少年的范儿。
“看看他。”提姆用胳膊肘碰了碰席勒的胳膊,压低了声音说:“像只开屏的孔雀。”
“别瞎说,孔雀可没他能折腾。”杰森打了个哈欠说:“这身是我们一起挑的,昨天我们试衣服试到半夜,瑞秋肯定喜欢,因为她说她喜欢安静的、温柔的人,怎么样?”
席勒上下打量了一下迪克,觉得他确实不同了,果然,真正的爱情是进步的催化剂。
可能是因为布鲁斯的影响,席勒所在的这个宇宙的罗宾的穿衣风格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上学的时候就穿校服,下课了就穿参加社团的运动装,重大场合就穿定制西装。
很多人都有此烦恼,那就是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对他们来说不是难事,问题是一旦到了私人场合就不知道穿什么了。
尤其是想要在私人场合中对着特定人展露自己的时候,既不知道自己打扮成什么风格最好,也不知道对方会喜欢什么风格,挑来挑去不知如何是好,最后选择自暴自弃。
风格是个很玄学的东西,有时候某个人尝试与他常穿相反的风格会惊艳所有人,但有时候却天雷滚滚,让人恨不得怒吼一声,还是待在舒适区比较好。
好在韦恩庄园的孩子们都有自己极为独特的审美,提姆在私人场合喜欢穿的偏学院风,一般是衬衫加毛衣外套加休闲领带,得益于德雷克家的好基因,提姆又高又瘦,这种风格总让人联想起学校里最帅成绩也最好的那个学长。
杰森一贯喜欢走酷哥风,最喜欢的就是哥谭街头文化符号,可以称得上是布鲁斯说唱事业的优秀继承人,走到哪儿都是黑色短袖加护袖、破洞长裤运动鞋、鸭舌帽加金链子,这真是图派克来了都要叫一声“bro”。
相比之下,迪克的个人风格一直不够浓郁,有事没事都穿运动装,而且他竟然是三个人当中最不热衷逛街的那个,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得学芭蕾,没那么多时间在街上瞎逛。
所以席勒对于迪克以前穿着打扮的印象不是很深,不过今天这一身真的很合适,看渡鸦一直在闪的眼神就知道了。
可能是因为这个宇宙迪克没当过夜翼,既没当过蝙蝠侠的助手,也没和蝙蝠侠决裂去当独立英雄,而是除了念书就是学舞蹈,他身上有种其他宇宙的迪克不具备的温柔气质。
在席勒看来,以渡鸦的性格,她很难接受带有明显的攻击性的男性,因为她过去的十几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