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分布稀疏,表皮略有些坚硬。沈棠摘下一颗,略微一用力便将它破开,准备放入口中咀嚼。
褚曜抬手阻拦,却被沈棠拦下,她还不忘解释一句:“放心,这东西无毒。”
钱邕凑上来:“好吃吗?”
沈棠随口说道:“生的,不好吃,干巴巴,口感类似生土豆……你怎么也在?”
钱邕:“你能在,老夫为何不能在?”
到了饭点不在这里吃饭,该在哪里?
沈棠赞同点头:“这倒是。”
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钱邕见沈棠还想摘一颗“种子”塞进嘴里,没好气地提醒她:“你现在好歹也是一方势力主公,不要学神农尝百草,哪怕你这样的实力,也是可能被毒死的……”
孰料,沈棠却说:“你这就不懂了吧?此物让我觉得眼熟,或能解燃眉之急。”
她现在的燃眉之急是什么?
自然是燕州今年被彻底毁掉的春耕。她迫切需要找到一种高产的,能在春末夏初耕种的短期作物,答案或许就是她手中这东西。钱邕慢了一拍也反应过来,眼睛瞪大。
趁着沈棠分神功夫,偷了一颗。
塞进嘴里咬了两口吐出来:“呸呸呸——什么玩意儿,险些崩了老子的牙。这东西怎么吃?又苦又涩,还有一股怪味儿。”
若是高产能填充肚子,口味也能忽略。
不过,即使钱邕不熟悉农事,也瞧得出沈棠手中这串“种子”干瘪瘦小且稀疏,沈棠说此物能解燃眉之急,怕是说梦话。
他问:“此物亩产几何?”
沈棠回答:“现在还不好说。”
钱邕闻言,白眼翻上天。
褚曜对亩产不担心,毕竟有林风和沈稚两个大杀器在,任何粮种都能在短期内完成数十上百代更迭,优中选优,只要田地肥力跟得上,亩产都不会低。他好奇别的。
“主公,此物何名?”
沈棠说道:“玉蜀秫。”
“玉蜀秫?”
这名字听着有些怪异。
沈棠又道:“或许也可以叫它‘玉麦’,不过我更习惯叫它‘玉米’。别看它现在瘦巴巴的,若是经过改良,一穗玉米能结五六百籽粒,从播种发芽到成熟收获,前后也就三四个月。西北大陆这块地方,估计六七月种下都来得及。你说它重要不重要?”
介绍结束,她看向那名署吏。
“你可还记得在何处发现它?”
女郎起初还没反应过来沈棠在跟自己说话,激动得连连点头:“记得记得!”
她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这玩意儿种在破败的户曹耕田,那地方还有一大片,只可惜水患过后,大部分已经死了。她精心挑选其中最饱满,生命力最旺盛的收藏。
“……根据当地户曹文书记载,此物在本地多有种植,只是没有什么大用……”户曹耕田不够的话,只能再去野外碰碰运气。
“我拨给你几个人,你去将它们全部带回。”沈棠吩咐完,又招人将消息快马加鞭传给四宝郡,让林风和沈稚两个出趟差。若将玉麦种子送到四宝郡,等林风她们改善完了,时间也来不及。为保证效率,她还专程找了一名武将负责此事,确保万无一失!
临行前又改了主意。
“算了,还是带上一批吧。”
让林风她们一边赶路一边迭代。
当这一批玉麦种子前脚上路,前去策应吴贤的兵马也在后脚抵达,沈棠收到消息的时候刚从田地回来:“吴昭德他们终于来了?来得正好,我这干活人手还不够呢。”
来不及清洗便去见吴贤。
“昭德兄,可算等到你们了!”
刚一见面,沈棠就表现出了十二万分的热情,反观吴贤的反应就显得比较冷淡。
尽管已经做了心理准备,但当沈棠那张秾丽俏脸闯入眼帘,吴贤表情依旧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