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人的欢心。而红发无疑正是这一种。可过分花哨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总觉得穿着一件写有“肃静”的套头衫的人多少跟贴满四面墙的红玫瑰不太相称。
红发的脖子稍稍扭动了一下,非常不自在地解释道:“这只是……巧合。”
“巧合,哦, 我懂了。你也喜欢那个摇滚乐队?”
出乎意料的是,一开始红发表情显示他根本不知道罗彬瀚在说什么。过了几秒后他才明白这里边的关系。
“不是那个,”他咕哝着说,“枪花,和那个倒没关系,这只是……只是巧合。”
“巧合,”罗彬瀚愉快地说,“世上的巧合可太多了。昨天我因为巧合而看见这家店,结果却发现我以前就来过。我还听说有对夫妻把结婚戒指掉进了海里,几十年后却在一条鱼的肚子里找了回来。有时候这真叫人觉得事情都是冥冥中安排好的——话又说回来,你的巧合又是怎么会是?难道和我一样,你也觉得自己来过这家店?”
他恰到好处地在最后发出一串笑声,也就时那种“通情达理的好哥们儿”所特有的,比正常情况还要开朗、散漫和粗鲁的笑法。他把身体往后靠在椅背上,翘着一条腿歪歪斜斜地坐着,彷佛已经跟对方认识了好几年。
这种说变就变的态度大概着实叫红发迷惑了。他皱着眉,无意识地把右手伸在领口附近。乍看就像在挠下巴和肩膀的痒痒,可是罗彬瀚眼尖地瞄见领口里头有一根稍粗的黑色吊线。不是衣领绽开的线头,而是某种吊坠。这让罗彬瀚立刻想到了荆璜。他正搭在椅背上的手不由地往回收了收。
红发把那根吊线往领口里头捻了捻,嘴里含煳地说一些关于巧合问题的回答。他一边心不在焉地解释说他从没失忆过,也没在现实里见过和这儿类似的地方,一边继续用手指捻着领口边缘的布料——无疑是在隔着衣服捻底下那根吊线——直至他注意到罗彬瀚好奇的眼光,这才把手放回桌上。
“不,”红发有点尴尬地解释道,“只是构思上的巧合。”
“你的意思是你以前开过一家很像的店?”
“不,不是开过……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只是一种游戏……一种扮演游戏。你告诉玩家们正在发生的事,有点像是故事旁白,或者剧情简介,而他们负责扮演故事里的角色,来决定自己怎么行动,然后我又告诉他们这些行动的结果——”
“啊,”罗彬瀚说,“懂了。桌面游戏。我也玩过。那么你是游戏的主持人。”
当罗彬瀚说出这个词时,红发明显地松了口气,似乎在庆幸自己不必再大费口舌去解释这一套。他的样子令罗彬瀚多少觉得好笑,因为那让他联想到罗骄天。罗骄天当然不玩什么桌面角色扮演游戏,可是那股面对“外人”时的不知所措,还有对于向外人暴露自己的私人爱好时所表现的窘迫,看起来简直是如出一辙。他几乎能在对方脸上盖一个“书呆子”的戳记了。
他当然不能这么干,相反他开始表示自己也经常玩这类桌面扮演游戏。玩得不怎么好,他非常谦逊地表示,只是个被朋友们带着玩的业余爱好者,不过他觉得那很有趣,而且有时候主持人的故事的确讲得精彩绝伦。他还举了一个例子,说自己曾和某个学医的朋友一起参与过同学会的游戏,那时他扮演一个中世纪医生,而他学医的朋友却成了一个外出旅行的富商——可那只是表面的,那场游戏最为有趣而戏剧性的一点是,实际上他那个看似正直的新手朋友扮演的是一名伪装刺客,一个不同阵营的敌人,一个幕后的凶手。这最为重要的真相却几乎到最后时刻才被识破。那位喜怒溢于言表的主持人简直快笑得藏不住了。
“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兴致高昂地说,“好几年前的事了,而我还能想起当时我们说过什么话。我想这种游戏玩得好的人一定挺聪明的。还有主持人,不管什么情况都得反应过来,我想这是种表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