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做什么?”
对于眼前的年轻男性,周雨没有任何信任感。他单刀直入地问道:“你背后的东西是什么?”
“这么不客气地打听他人隐私吗?”
“你也可以不说。”
“那倒没必要,也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
娃娃脸答得心平气和。他卸下背包,拉开长链,从里面抱出一把民谣吉他。
“这里是我平时练习的地方,因为不会打扰到别人。不过没想到今晚还有其他人在。”娃娃脸说着,又从长包里抽出一张小折凳,“我只带了一张,你要吗?”
周雨留意着他的包,确认里面除了吉他和折凳外没有其他物件。对方在体型上比他稍有优势,但没有武器就不成问题。
他的沉默似乎被视为拒绝,娃娃脸怡然自得地坐上折凳,抱着吉他弹奏起来。
周雨对音乐并没有太多心得,但娃娃脸弹的曲子十分有名,他稍微一听就想起来了。
——《魔笛变奏曲》。
作为吉他弹奏的名曲,最早出自莫扎特创作的歌剧《魔笛》。或许是周妤也常听歌剧的缘故,周雨隐约觉得自己对这个曲调颇为熟悉。华丽错落的音色从琴弦上流淌而出。即便琴手技巧平庸,曲子本身的光彩也足以令人恍神。一曲弹毕,娃娃脸怪不好意思地看向周雨。
“新手弹得不好。”他道歉似地说。
“很不错。”周雨礼貌而冷淡地应答。
“哪里,差得远了。我缺乏音乐天赋,家里的兄长要出色得多。”娃娃脸爽快地笑了起来,“你还打算继续散步吗?”
周雨看着对方。娃娃脸的体型偏于中等,五官和发型都很齐整,一看就像是乖学生的类型。从样貌到气质,他就算是穿女装戴假发也不可能和周雨相似。
“……不必,我要回去了。在那以前姑且问一句,你知道那边墙上的掌印是怎么回事吗?”
“嗯?被你发现了啊。”
娃娃脸举起右手,露出掌心的创可贴:“换一弦的时候太急躁了,结果割伤了手。虽然只是轻伤,血倒还流得蛮多的。当时我吓坏了,下意识就在墙上抹了一下。那可是处理伤口的错误示范,真不知道我当时怎么想的。”
他带着毫无伪态的笑容,将创可贴稍微揭开,可以看到底下确有伤痕,已经愈合到仅剩表皮没有复原。他的手掌比周雨略大一些,指节修长,指腹有明显的红茧,这是新手弹弦留下的伤。
“你把伤口按在那种地方会感染的。”
最后,周雨松开衣袋里的刀,淡淡地说了一句。他将此作为道别语,朝后方的门走去。在那以前,娃娃脸叫住她问道:“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我想没必要。”
“别这样,我也只是好奇而已。你长得有些像我一个亲属。”
这或许是某种固定的搭讪套路,但周雨还是回头看了他一眼:“周雨,雨水的雨。”
“真巧,”娃娃脸说,“我也姓周,看来我们是本家。”
周雨对他的名字毫无兴趣,正要举步离开,娃娃脸又说:“刚才我弹的曲子是《魔笛变奏曲》,你看过它的歌剧吗?”
周妤可能看过,但周雨对此没有记忆。他摇了摇头。
“那可不是驱鼠人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去看一看吧。你的气质很像剧里的夜后。”
娃娃脸虽然语气很友善,但发言内容总让人觉得很自来熟。周雨没有回应,只是说:“你还是不要再来这附近练习比较好。”
然后她离开了。走出大门时,身后又响起吉他的旋律。
离开工厂仓库以后,周雨又去了另外两处废弃楼厦。虽然有人员活动的痕迹,但明显是流浪汉与儿童之类,完全不符合他的预期。他呆呆地站在原地,只能承认这一次是自己判断错了。
以后可以再去那深洞里探索一次,但是他直觉地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