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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为母则刚】(1 / 3)

王华给老友兼亲家回了封信,大意是“这混账小子你随便打不用客气”。

他准备给诸让多支几个招,表示一个不管用就换另一个,总有一个适合管教女婿,把王守仁掰回正途拜托他了!

王守仁是七月成的婚,算算日子,文哥儿也已经差不多八个月大了。他不仅长出了一颗白生生的『乳』牙,还能够稳稳当当地坐起身来。

由于写的是家书,王华没去书房,很随意地在长榻上的矮几上随意地提笔就写。

这也给了文哥儿旁观的机会,他好奇地坐在一边探头探脑,辨认着王华写出来的一个个黑漆漆的墨字。

明朝科举和公文书写用的都是台阁体,跟印刷出来似的,好看是好看,就是没什么个人特『色』,唯一的好处是写得整齐清晰,不至于让文哥儿这个半文盲无法辨认。

事实上到李东阳他们这一代,很多人都已经厌倦台阁体,开始追求自我。

李东阳的草书就很有味道,大多时候都已经脱出了台阁体的限制。

也就王华在翰林院干了六七年,搞的都是文书工作,平时俨然养成了用台阁体书写的习惯,才会连与亲家写信都下意识写成这样。

文哥儿不懂这些,瞅着王华这手台阁体也只是感叹了一下“真整齐啊”,就开始研究王华写的是什么。

理论上来说,中国人基本都能看懂繁体字(只要它们不落单)。可对着那一个个从王华笔下蹦出来的字,文哥儿还是觉得那繁复的笔画吵到他眼睛了。

笔画怎么能这么多!

叫他写都不知道从哪开始落笔!

小学笔画题零分警告!

王华瞥见文哥儿在旁边看着看着眼皮开始往下耷拉,一副昏昏入睡的模样,一时有些好笑。

他自是不会觉得七八个月大的小孩儿能看懂信上的字,只觉这小子对什么都好奇,又特别没耐『性』,也不知以后是不是读书的料子。

记得长子少时也顽劣得很,老趁着塾师不注意溜出去爬树掏鸟窝,偏他聪慧过人,每次考校都能让他蒙混过关!

王华趁着赵氏把文哥儿抱去床上睡的当口,一口气把给诸让的长信写完,吩咐人拿去送往江西那边。

信送出去没几天,王老爷子就回来了。他到底不年轻了,这一来一回地跑,瞧着便有些憔悴。

文哥儿被王华夫妻俩带过去见王老爷子,既感慨古代出行不易,又感慨他家祖父一片爱孙之心,这么大的年纪还跑去观礼。

一家人团聚了,晚饭自然一起用,文哥儿还不能坐凳子,被几个大人轮流抱着,不时还能尝尝桌上的新菜是什么味道。

到明朝这会儿,各种菜『色』都很丰富了,焖炒炖煮也样样不少,今天桌上有道炖得肉一吮就脱、入口即化的老鸭滋味就特别好,那鸭肉被蒸得软烂入味,特别适合桌上的老人和小孩(毕竟他们牙齿都不怎么好使)。

这也是专门为二老准备的。

俗话说得好,“烂蒸老雄鸭,功效比参芪”,说的就是老鸭特别滋补。

按照明朝养生专家的说法,那就是老雄鸭精气特别足,别的雄『性』到了发情期都放浪形骸、越长越瘦,唯独雄鸭越长越肥,可见老鸭极懂养生!

养生人,就该吃懂养生的鸭鸭!

文哥儿跟着尝了炖得老香的老鸭,虽没学过明朝养生学,却也觉得很是满足。

王老爷子知晓文哥儿竟已经换了主食,还能吃各种软和的食物,也觉得有些稀奇。他难得地把文哥儿抱过去,夹了块老鸭肉投喂文哥儿,没想到文哥儿竟很不给面子,紧闭着嘴不吃。

赵氏在旁边欲言又止。

王华笑道:“爹你不知道,他每顿饭都有自己的碗筷,从不肯吃别人筷子夹的菜。”

自从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思,从出生起就不怎么哭闹的文哥儿就变得很有主见,吃饭这件事上就挺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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