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妈,你有什么东西要我带的吗,我已经到镇上了!”余欢驱车停在商超边,一手将手机举在耳际,一边打量着2012年的镇容镇貌。
他的视线穿过大开的车窗,落在了这个藏在记忆深处中的小镇。
既熟悉又陌生。
虽然远远没有十年后那么繁华,但此际许多小高层已经拔地而起,与周围的低矮砖瓦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新与旧的交融,俨然一副城乡接合部的景象。
路上人来人往,车辆川流不息。
沿街的店铺琳琅满目,吃的、穿的、五金、生活用品……各种店铺杂乱无章地并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市井气息。
“欢欢,你回来了?”吴老师的声音透着欣喜。
“嗯,周末休息,回来待两天,有什么东西要我买吗?”
就在这时,有一个矍铄老头驾驶着手扶拖拉机,施施然从旁边路过。
格外吸引余欢的注目。
没别的,太有怀旧感了。
目光送行,随着“哐哐哐”的声音渐行渐远,电话那头的叮嘱声才重新变得清晰起来:“买一个布条拖把回来。”
“好的,还有吗?”余欢追问。
吴老师笑呵呵地说:“没有了,再多了你也拿不下!”
余欢也笑了笑:“我开了伱儿媳妇的车,就算是十个拖把,那也能够齐活的给你搞回去。”
“哦?”吴老师诧异地声音传来:“有容还有车啊?”
“她可是富婆,”余欢开了一句玩笑,“有车不是很正常!”
吴老师笑得越发大声。
这儿媳能处,有房子,又有车子,再给她生个孙子那就更好了。
“那你再买一袋米回来,腿脚不方便的话,嘴甜一点叫人帮你搬就行了,这个不用我教吧?”
“嗯,我知道。”
余欢听着亲妈一连串的笑声,脑子里依稀浮现出她笑得合不拢嘴的模样,试探着问:
“黄花粘?”
黄花粘比较细长,软糯有嚼劲,余欢记得这个时间段的吴老师,很喜欢吃这种大米。
当然家里的三个糙汉就没有讲究了,只要是米饭,适口能吃饱就行。
“不然呢?”吴老师反问。
“哦,爷爷还有酒喝吗?”
吴老师倏忽压低嗓子:
“你爷爷早上还叫你爸到镇上给他买酒呢,你爸不愿意,劝他戒酒,两个人还吵了一架。依我看这年纪就应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心态最重要,况且你爷爷自己喝酒也有度。”
“行,那我就先挂了。”
余欢挂断电话后,旋即利落地推开车门。
下车后,不经意地环顾四周,却隔着宽阔的街道与一个寸头小年轻对上眼。
这人他认识,乃初中同学,也是他那一届的小霸王。
余欢虽然彼时老实木讷,身高属于厚积薄发,但他可是不好惹的。
学校里的老师对于别人来说,真的是老师,但对他来说,却是阿姨叔叔伯伯。
作为教工子女,不说别的特权,同学们喝水得从家里带,糙一点的男同学甚至还直接灌自来水,但他却可以去办公室喝桶装矿泉水,这就是差距。
小霸王刚从对面的粉店走出来,手里还捏着一张纸巾,正在擦拭嘴角残留的油渍。
他的打扮颇具社会人特色,豆豆鞋,紧身裤,牛仔外套,脖颈上还挂着一跟小指粗的金链子。
余欢认真怀疑,也许在泡澡时,是能够飘起来的那种。
镇上经常抬头不见低头见,两人对视一笑,算是打了个招呼。
余欢收回视线,不轻不重地关上了车门。
这个动作立刻引起了小霸王的注意。
“余欢!”他快步跨过街道,走到车头前打量了一眼,赞叹说:“我看你人变帅了,还开上了宝马,你现在混得是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