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并不算好笑的玩笑却逗得金浩天笑出声来,不知道是礼貌使然还是仅仅是为了消磨这段有些尴尬的等代驾时间:“好。”
好在,代驾很快便已然骑车赶来,在结果金浩天的车钥匙后,便利索地将骑来的自行车往后备箱一丢,一边招呼着他们上车,总算缓解了林楚歌和金浩天如今相对无言的凝滞气氛。
坐上车以后,金浩天的话似乎更少了一些,全程只撇过头看着窗外,也不知道窗外那十年如一日的车水马龙究竟有什么好看的。
林楚歌猜测着应当是他如今不太知道怎么面对自己,便也乐得他不来找她,便也兀自低下眼来,尽情地开始放空自己。
然而身边的金浩天却恰在此时开口了:“楚歌,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哪里么?”
林楚歌直觉在这个时间空间中突然叙旧并不会是什么好开头,便也权当做自己想事情出了神,没有听到他的问话,继续保持沉默的姿态望着窗外,只求赶紧回家,也好躲过这一场没来由的桃花劫。
金浩天平日里分明是那样有眼色的人,哪怕是身边的人一个皱眉一句无心的话,他都能够考虑得更多一些,也做得更多一些,如今在面对林楚歌如
此旗帜分明的沉默应对以后,竟然并没有就此住口,反而只是轻轻一笑,自顾自地回答了自己方才提出的问题:
“是在高中辩论会上。”
他说出这么一句的时候,林楚歌心中也难免微微有所触动。
若不是他提及这件事,林楚歌或许都快要忘记这具身体的正主儿高中时期是校辩论队中的一员了。
他似乎并不太介意林楚歌的沉默,只是继续借着三分薄酒劲儿继续说道:“我记得第一次我们对战,辩题是‘顺境、逆境哪个更利于人的成长’,我主反方,你主正方。原本这个辩题对你们来说并不算讨好,但是你那一次,却辩得很漂亮,角度也很新颖,最重要的是,咬字很干净、利落、果断,丝毫没有黏腻的拖泥带水劲儿。我生平第一次,有一种被人层层逻辑剖析辩到无力的感觉。也是那时候,我开始注意到你……有点可笑吧,我人生当中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儿,竟然是因为她打败了我。”
林楚歌敛下了眼睛来,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如何应答。
那厢的金浩天还在自顾自地开口:“后来我便开始注意你,就如同每一个二十出头的毛小伙一般,笨拙得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每天
花时间去观察你。知道你吃不习惯高中食堂里头的菜,所以经常和舍友搭伙去学校外的小饭馆吃饭,只有极少数没有舍友陪伴的时候才去食堂凑合一顿。知道你似乎很喜欢学校门口外卖的豆腐脑,每回路过都要捎一碗。还知道你喜欢薰衣草,每回趁着周末总会从学校附近的花市中捧一束薰衣草回来。”
听到最后,林楚歌的心微微一跳,而后下意识地望向了正静静地摆放在自己身边的那束薰衣草。
林楚歌此前只当做是陈琳跟他提起的,没曾想他是那样早便已然熟知了自己的习惯,并且一直记到了现在。
她不知道倘若今天是这具身体的正主儿出现在这里,听到金浩天这一番表白时会有何反应,只知道金浩天如今口中所诉说的那个人,不是自己。
“金先生,”林楚歌知道自己这时候若是再继续沉默下去只会让气氛显得更尴尬,不得不深呼吸了一口气,转头望向他,“你醉了。”
金浩天却是摇头浅笑,并不准备接受林楚歌的这个台阶:“我酒量不好,但这点酒尚且还不够让我失去理智。楚歌,你不要害怕,我只是想要找人说说话。”
这个家伙平日看着是一副好脾气的随
和样子,但是如今真的要固执起来,着实是有些让人牙痒痒。
林楚歌如是在心中咬牙切齿地想着,最终也只能沉沉地叹出了一口气:“金浩天,人是会变的,我现在已经不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