麂鹿喜欢生活在密林,草地,山地丘陵,一路顺着周围的蹄印,还有粪便遗留,总算是找到了它们的栖息地。
在一堆乱石丛里,一人高的杂草蔓延开去,不仔细看的话,是很难发现猎物的踪影。
这玩意儿喜欢白天的时候活动,晚上就会聚在一起休息。
此时月朗星稀,四周除了虫鸣风声,
“耀阳,你和我分开行动,咱们别贪,尽力捕猎一头就好。”
麂鹿是一种警觉性很高的动物,动作很敏捷,一旦被惊动到,就会飞一般的跳跃开。
二人各自选了一个地方埋伏起来。
张耀阳用的是普通的木杆箭矢,只箭头部位用的是三角铁尖,杀伤力还是挺大的。
至于猎枪,只有一把,绝大多数都在陈雄手里。
作为一个老猎人,抢已经是身体的一部分。
他和这把枪相处了本辈子,早已经达到人枪合一的境界,很多时候,不需要过多瞄准,他就敢开枪,而十有八九,都会凭借着这个良好的感知,打中猎物。
张耀阳的枪法也还不错,但还达不到这个程度。
最近他已经开始有了自制猎枪的想法,在这个年代,火药什么的都比较容易搞到,这个猎枪制造出来也没有人管。
这些日子,在家里面的时候,他做得最多的,就是学着作子弹。
眼下,陈雄即将开枪,也是时候检验一下他的子弹威力如何。
万事俱备,只欠发射。
二人默契的蹲在那里,直到听到陈雄一身呼和,他的箭矢也射了出去。
陈雄的伤,打在一只麂鹿的屁股上,不会死,但会残。
凄厉的兽鸣声,打破了的夜的寂静,惊得整个山林都热闹起来。
一时间,鸟雀扑腾,野兽乱窜,如同一锅沸腾的粥。
麂鹿就像是无头的苍蝇,胡乱蹦跶着,一忽儿就跑得没了影子。
原地留下了两具成年的麂鹿,一死一伤。
死的那只,是被张耀阳射杀的。
活的那只,则是陈雄干的。
他有些意外的看着死掉的那只麂鹿,其耳朵那里正好插着一根普通的箭矢。
这箭矢从其耳朵里穿过,当时就带着脑浆子从另外一侧冒出头来。
所以,毫无疑问的死的透透的。
倒是陈雄猎杀的那一头,还在挣扎着想跑,需要上去补一下伤害。
张耀阳反应贼快,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追上去,朝着那大脑门子就敲打下去。
一下子收获两头麂鹿,倒也欢乐。
这么大的猎物,抬下山卖肉,也能挣到钱,就是会很累而已,付出代价太大了。
所以,一般的的做法,都是先扒皮,进行简单的削制,再将兽肉风干后拖回去。
有的时候实在是带不走,就会把肉丢弃,只要皮子。
可惜,没遇上老虎,熊这种绝世大凶之物,不然的话,别说皮毛,它们的骨头都是特别令人垂涎的宝物。
好的猎物可遇不可求,不像麂鹿这种好找。
二人可没法独自处理麂鹿死尸,张耀阳速度很快的回到宿营地报信。
众人一听有好事儿,自然是积极响应,也顾不上困倦,收拾起东西就往麂鹿所在地奔去。
一直忙到后半夜,所有的兽肉都处理完毕,皮毛也摊平晾晒好,众人这才迷迷糊糊睡过去。
李玉凤也想睡,但她今晚是负责守夜的,肩负众人的安危,只能强撑着。
张耀阳其实也睡不着,他心疼李玉凤。
可惜,这个女人总爱逞强,拒绝了他的帮助。
既然如此,他索性爬起来,默默地坐在她的身边,算是精神上对她的帮助。
两人之间,其实一直有个鸿沟横在其中,张耀阳都已经明朗的袒露心声,但李玉凤始终没有回应。
不接受,也不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