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就喜欢清冷不可折的美人,送上门来的瞧都不瞧一眼。
也就是沈珍珍蠢,被他们耍的团团转。
—
沈棠头一次逛百货大楼,不像现代那般繁华,但东西齐全,样样都能买到。
沈母带着她往女装铺走,看到售货员左边压着一匹红色的布,立马就让售货员给拿出来瞧瞧。
这年头红色的布很难买,即使不是成衣,周围想买的人依旧很多,她摸了摸布料没多少犹豫就买了下来。
带着沈棠又买了几件漂亮的布拉吉连衣裙,知道她手上的上海牌手表没了,沈母也没有说什么,转头就给她再买了一只。
什么雪花膏、蛤蜊油、小皮鞋,沈母也是看到什么就买什么,大肆购买引得周围人频频相望。
沈棠好说好歹的制止也没用,手里塞了又塞,几乎塞不下了沈母才停下来,连给两个小侄子小侄女的玩具都是抽空买的。
逛完百货大楼,沈母带着沈棠来到一家做衣服的铺子,老板也是熟人,都不用给沈棠量身形,便让她选了成衣版型。
沈棠的衣服都是沈母一手操办的,穿在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漂亮,这是因为沈母每次给她做衣服的时候,会专门提醒师傅哪里需要改动,哪里需要添一些花边。
做衣服的铺子不大,里面堆满了杂物,沈母在里面选版型时,沈棠就站在门口看着。
忽然,她猛的被人撞了一下,手里的包瞬间被抢走。
沈棠顾不得自己摔在地上,大喊了一声:“抓小偷啊!”
这时,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猛的冲了上去。
沈母急忙出来,心疼的扶起沈棠:“糖糖,摔疼了吗?我先带你去医院。”
“我没事,妈妈,包被抢了。”
沈棠眼眶一红,眼泪忍不住从眼眶滴落,包是沈母的,她早上亲眼看着沈母放了不少钱进去。
想到因为自己弄丢了那么多钱,她就急的不行。
沈棠手肘和膝盖都擦出血了,看着就严重,沈母哪里还顾得上包。
“好了,丢了就丢了,我先带你去医院。”
沈母把自行车取来,还没行动,就见刚刚冲去抓小偷的军人一手提着小偷一手拿着她的包回来了。
沈棠满是惊喜:“同志,真是太谢谢你了。”
男人皮肤呈小麦色,身材高大,五官端正,步伐坚挺,端看着便是个正人君子。
他将包还给沈母,看了沈棠一眼,微微点了下头:“还请两位去附近派出所报个警。”
派出所就在附近,三人报了警将小偷关押后,沈母连声跟那位军人道谢。
对方似乎有事,出了派出所就离开了。
出门一趟,遇到了这种倒霉事,沈母和沈棠没了逛街的心情,带着沈棠回了家上药。
回了沈家才发现,沈二叔一家竟然来了沈家,身后还跟着沈萍,估计又是来找沈老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