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负重伤,脚程还是要比普通人快上许多。他没有去倭寇的据点找野原春生,而是一个人出了连城县。他的骄傲和自尊不允许他在不喜欢的人面前露出半点的落魄。
很快,他就来到了一个山脚下的小溪边,他坐在石头上褪去被鲜血染红的长衫,肩膀上露出了几处箭伤,其中有三处箭头还在皮肉里嵌着。
他把衣服泡在溪水里,然后一手运气用力拍在了一处伤口旁,那嵌在肉里的箭头瞬间从他体内飞射而出,带出如注的鲜血。
他一声闷哼,然后嘴角流出淡淡的血丝。
如是这般的重复了三次,这三处伤口的箭头被他陆续拍出体外。
然后他把泡在溪水里的衣服拿出擦拭着身上的伤口和血渍。
白皙的肌肤渐渐显露了出来,他擦拭的手也逐渐变得温柔。终于,他忍不住连长靴也褪去,把一双脚也放进了溪水里,那双脚居然柔软白嫩,非但不是一双男人的脚,就连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也少有。
对于陈千里来说,这是一次成功的诱杀,虽然没有置人于死地,但已暂时形成不了威胁。
“姐夫,就不怕他养好伤后报复吗?”
这是今天陶小五第二次称呼他为姐夫,但已经十分顺口,因为他已经心悦诚服。
如果陈千里把他救出并帮他夺回家产只是让他感激的话,那么通过这次诱杀让他真正见识到了陈千里的实力,他觉得这是一个值得自己辅佐的人。
陶夏的事给他提了个醒,自己再厉害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地方的混混,难登大雅之堂,跟着陈千里他坚信他会拥有更大的世界,再不会有人说他是一个不思进取的街头混混。
“怕。”
就连发问者本人陶小五也没想到陈千里居然斩钉截铁地回复了这个字。
“正因为怕我才更要放他走,有他在,咱们都会时刻保持警惕。他就像一根鞭子,一根不断抽打着我们攀上更高峰的鞭子。他为何会被我们所擒?不还是轻敌所致?”
他这句话让很多人在心里玩味了很久,然后表情凝重、心潮澎湃、热血翻涌地点了点头。
跟着这样一个人,以后的路可能不会平坦,但一定很精彩。
“姐夫,那接下来是不是该跟连城县的倭寇算算总账了?”
陶小五可时刻记着他的深仇大恨。
“嗯,是时候展现我们的雷霆手段了。”
众人顿时摩拳擦掌。
倭寇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