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的晨曦刺破了森林间的白雾。
金黄色的暖阳撒在干涸大地上。
温热腥臭的血液将大地染红。
留下一片片泥泞的土地。
枯黄的野草上沾着斑斑猩红,像是开出一朵朵灿烂绚丽的小红花。
当白雾散去,裴玄丢掉手中长剑,瑟缩地躲在一棵粗壮的大树后面,眼里带着惊恐,身体因为害怕(兴奋)不停地颤抖。
席云知三两步走到他身前上下检查,发现他身上的血迹都是别人的,自己并没有受伤,这才松了一口气。
趁着场面乱哄哄的,裴玄贴近她的耳根低声道:“别担心,血都是别人的。”
在其他人的视线落到这里前,他整个人像是一个受惊的大型犬,靠在席云知的怀里求温暖,嘤嘤嘤的。
“吱吱,我怕怕!好脏好臭!”
身上手上哪里都是血迹,很是狼狈,好像是整个人在这泥潭中打了滚一样。
杀入白雾之中的士兵伤亡并不多,伤兵们互相搀扶着,眼里却燃着战斗时胜利的光芒。
有了前后夹击,再加上白雾的掩盖,这场战斗胜利了。
多亏对面都是一些乌合之众,若是精明的军队,他们即便是用白雾也讨不到半分便宜。
地面上散落着零零散散的尸体,他们死不瞑目,瞪着惊恐的大眼睛好像在说为什么要杀我?
墨白浑身浴血从远处跑来:“王妃,那光头跑了!”
席云知并不意外他的逃跑,这人能在这乱世之中活得风生水起,肯定不是憨傻之辈,见有败事还一直往上冲的愣头青。
她声音平稳,并无责怪之意:“无碍将其他人全部抓起来,我要挨个审问。”
墨白有些羞愧,明明他已经咬死了,那人却不想自己竟然跟丢了。
“对不起,王妃是属下无能。”
席云知恍惚间好像想起来那个人叫什么了。
“没关系的,很快你就会再遇到他。”
那个光头人送外号黄鼠狼,真名黄通天。
号称自己有通天之能。
若是按照故事线来看,前世的秦朗和白软软依旧带着人来到这里赈灾平乱,只不过遇见了现在的黄通天。
如今他们还没有任何接触,白软软也被留在了京城。
所以她很好奇,前世的秦朗到底是怎么与这个黄通天勾结在一起的,并且还死心塌地地为他卖命。
一个是朝廷官员,一个是打家劫舍,烧杀掳掠,奸淫妇女的恶徒。
其实想一想,也不觉得意外他们能够结合在一起,毕竟秦朗就是那种金絮其表,败絮其中的败类。
他能与这种人结交,不就是等于物以类聚吗?
经过刚刚的混乱,秦朗早已躲在马车底下,瑟瑟发抖的不敢出来。
见事情平息,他才探头探脑的,像是个王八,从那马车下面爬了出来,沾了一手一脚的泥血。
出来时还不忘嘲讽一番:“一群乌合之众也敢劫持朝廷官员,真是不知所谓,哼,不知天高地厚!”
身为文官的孙铭,他手里也拎着一把刀,费力地拖着,身上也沾染了血,左手臂上被划了一个大口子,鲜血浸透了整个袖子,看起来很是骇人。
白明雪眼神好,立刻就看见了,三两步走上前:“孙大人您受伤了!”
孙铭却没有理会:“我无碍,只是小伤。”三两步走到,裴玄和席云知的身前,见他们安然无恙,这才松了一口气,双腿一软扑通的坐在地上。
“王爷,王妃你们没有事,真的是太好了!”
若是王爷和王妃有点什么事,回到京城他爹不得把他腿打折呀?
对孙大人的关心,席云知表示感谢,点头示意自己没有事,随即她的目光落在了秦朗的身上。
经过这么大的乱斗,他竟然没有受半点伤,不愧是书中男主,还是有些气运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