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什么,罗家再宠她,也不过一个丫头片子。要不然怎么会把工作让给哥哥。她没有工作,迟早也得下乡。”叶云芬不以为然。
甚至,她认为是自己造福了罗玉玲。
罗家在大院里的职位并不高。罗玉玲要是在北大荒能和阎政扬顺利处上对象嫁给他,那可是她前世烧了高香都求不来的好姻缘。
要不是被冬夏气坏了,叶云芬之前还看不上这种儿媳呢!
才高中毕业,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
阎家的儿子,咋样都该谈个大学生。
陈春英叹了口气,道:“你小心罗家人来闹事。”
“他们敢!”叶云芬一瞪眼。
的确,阎国军是首长级别的人物。
平日里还真没人敢对她大小声。
哦,除了一个人。
陈春英想起那个叫冬夏的姑娘,曾差点把阎家搅得天翻地覆。
……
早上起来,冬夏的搪瓷缸里就多了热乎乎的青菜烂面条,里面还有四个煎鸡蛋,差点没把她吃得怀疑人生,短时间内都不想再碰鸡蛋了。
她是假装去打热水,把缸端到另一节车厢匆匆吃完,抹完嘴,这才若无其事地走回来坐下。
这时车在冰城停下,上来几个扛着大包小包同样要前往北大荒建设的新知青。旁边几个穿绿军装的青年精神头不错,正商量着要互相自我介绍。
“认识多个朋友,就是多一条路!”
“说不定我们到时候能分到同一个大队呢,都是革命战友,来来来,写个名字和联络方式,以后常联系。”
女知青过来后,几个男青年唰地一下站起来,态度特别积极,又是帮女同志扛包又是找座位的。
“你们好,我叫陆娇娇,来自冰城下面的庆县……”
听到一道软糯甜胧的嗓音,冬夏骤然抬起头。
陆娇娇……那不是这本年代文的锦鲤女主吗?
没想到这么快就出现了。
身为女主,陆娇娇的颜值自然没得说。皮肤娇嫩,略带婴儿肥的的圆脸陷出浅浅梨涡,一双眼弯成月牙形状,扎着双辫子,像是年画里活脱走出的福娃,特别招人稀罕。
冬夏对面有一排空座。
她眼睁睁看着陆娇娇提着包在对面坐下,朝她腼腆一笑。
而随后,一个英俊高大的男同志坐在了陆娇娇旁边的位置。
这男同志眉目疏朗,鼻梁高耸,薄唇紧抿,生得极好看,背脊又挺得挺直,看起来像是当过兵。
很符合书中男主军二代的人设。
冬夏下意识就想,他该不会是男主陆振国吧?!
冷不丁看到这么帅的男同志,潘芸洁眼睛都亮了。
孙红梅更是把之前的飞行员兵哥抛到九霄云外,试探性地看着他问:“同志,你也是去北大荒支援的下乡知青吗?”
男同志算是礼貌地点了点头,道:“我叫陆振国,冰城人。”
潘芸洁看看陆娇娇,又看看他,插嘴道:“你们同一个姓诶,是兄妹吗?”
她刚看两人一块上来的,陆振国还帮那女同志拎行李。
陆振国摇头道:“巧合,我和陆娇娇同志没有任何亲属关系。”
陆娇娇也赶紧补充道:“我们今天才第一次见呢。是我东西太多了,陆同志刚才帮了我一下。”
众人怀疑的目光这才渐渐消散。
冬夏心中啧啧,命运的齿轮这就开始转动了?
两人郎才女貌,一个柔弱呆软一个冷酷精明,看起来很是般配。
可想到在原书剧情中,他们是害死原主的罪魁祸首,踩着她的尸体吃冷血馒头,冬夏就低下头握紧了拳头,眼中狠厉一闪而过。
她凭什么要成为男女主的垫脚石?
既然这辈子换作是她,他们就休想再占她的便宜,踩着她过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