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早就名扬天下,都是你,你为何不能做那正牌娘子,偏偏要做那上不得台的妾室!”
字字句句,直扎心窝。
婉蓉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好,好啊,都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你长大了嫌母亲不顶用了,是吧?
看来那五十鞭子还没有让你清醒,来人再给我打三十鞭子,她若不认错,便不许停。”
后来的三十鞭子,孟明珠是一声也不吭。
她死死的拽着板凳,瞪着孟锦夏屋子方向,眼闪红光,她没有错,他凭什么认?
无论样貌,还是财气,她样样不比孟锦夏差,就连那算命的都说,她日后是做皇后的命。
她凭什么认错?
都是这娘家拖了她的后腿。
有朝一日,她定舍了这无用的东西,站上高台,到那时,她要让所有看不起她的人,对她俯首称臣!
等孟锦夏从屋中出来时,已过两个时辰。
不敢离开王府太久,匆匆拜别父母后,孟锦夏便坐上车朝着王府奔去。
可就在半路,车突然停了下来,孟锦夏忍不住探头,“出什么事儿了?”
车夫指了指前方,“那里围满了人。”
孟锦夏顺着手指方向望去,果不其然,前面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
他们不约而同的看向某处,嘴里不停砸巴着,“可惜了,这么水灵的姑娘当真是可惜了。”
好奇心驱使,孟锦夏下车,拨开众人往圈子里靠,刚越过重重障碍,便见一熟悉的人影。
“冬梅!”
冬梅乃静安身边的宫女。
听到孟锦夏之声,对面瞬间想见到救命稻草一样,眼中亮起光来。
“姑娘,救命!我家公……姑娘受伤了,你快看看。”
受伤了?
孟锦夏从人群中挤出,果然在冬梅身后看到了摔倒在地的静安。
她满脸青紫的倒在地上,一尘不染的衣衫满是尘埃,而顺着衣衫往腿下望,一片鲜红格外触目惊心。
孟锦夏掀开衣裙,只见那洁白的小腿竟有一道三寸长的伤口。
那伤口像是被利刃所伤,皮肉分离,白骨森森,光是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不寒而栗。
脑子一片空白,孟锦夏都傻了,缓了好几秒,才问道:“怎么回事儿?贴身大夫呢?”
冬梅也被吓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今日出来匆忙,我们也没有叫大夫,眼下怎么办,孟姑娘,你快救救我们家姑娘,快救救她呀!”
皮肉分离,面无血色,这虚无状态,分明就失血过多。
如今怕是耽误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