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沈闲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林知夏其实是有点意外的。
毕竟在她看来,沈闲只能够算牛马。
牛马除了在这里端盘子,是没资格进来的。
但沈闲今天明显不像是在这里端盘子的,而是以宾客的身份出现的。
沈闲走进了大厅,眼神扫视了一圈,也看到了林知夏,但眼神只停顿了一秒钟便是移开。
随即找了最角落的位置坐下。
婚宴厅很大,占地面积足有三四千多个平方,乃是一整栋楼贯穿的,可以容纳一百张桌椅,一千多人。
今天来的宾客成份非常的复杂,各个领域的都有。
京圈、深圈、海圈的那些人,则是坐在最前面,合作方之类的坐在次一点的位置。
沈闲这种跟着别人来的,则是坐在了最后。
对于坐在最后,沈闲是非常乐意的,他今天来本就是为了应付突发状况的。
如果刘胜唱的不好,或者水平失误,那就轮到他和周挽合唱了。
但这个概率不大。
一旦合唱,那就会在周挽的面前暴露自己是邮差的事实。
但沈闲无所谓,对于周挽,他现在也有一定的信任。
周挽性格其实很强势的,但三观很正,对沈闲也还算不错,不会因为沈闲的出身,而去看不起沈闲。
这一点要比林知夏和柳茹云要好。
宁彩这个人太冷了,冷的像是人工智能,拥有绝对的理智,似乎永远不会动感情。
沈闲与她打交道,其实也有一定压力的。
其实沈闲觉得相处最舒服的女人居然是张兜兜。
他觉得张兜兜活的很通透,也很舒坦,你不行我就离开你,你行了我就回来找你。
这不是天才是什么?
每次有这个想法的时候,他都认为自己是个神经病。
热烈的马!
我为什么会觉得张兜兜很有意思啊!
我明明瞧不上她的啊!
他有些忧心自己的精神状态。
掏出手机,又看了一眼总编给自己的回复,很是生气!
生气!
哼!
瞧不上我不要紧,我无所谓。
可是你居然连红毛老怪都瞧不上?
过分!
我一定要努力码字,尽快将《我儿王腾有大帝之姿》写出来,做到日更二十章,将这本书在这个世界发扬光大,这样才不会辜负红毛老怪的才华!
让你们这些狗眼看人低的网站和总编,总有一天要挥舞着支票,跪在我的脚下,狂呼:“红毛老怪才是真神,快把这本书签给我们!”
想想就有些爽。
想到那个画面,沈闲的嘴角疯狂上扬。
心情也好了起来。
但随后,好心情就被出现的两人给破坏了。
柳茹云和陈锋从侧门走了进来,刚好路过沈闲的旁边。
“咦,你怎么在这里?”柳茹云都已经走过去了,眼角的余光瞥到了沈闲,于是又折返了回来。
陈锋皱着眉头看着沈闲,看了看四周,摄像头离自己还很远。
再看桌子,也没有什么拍照设备,放下心来。
“你俩都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呢?”沈闲很是奇怪的开口,“难道是你俩的婚礼吗?”
柳茹云呼吸都是一滞。
沈闲有时候讲话真的好气人。
对于沈闲,她是非常的恨的。
虽然沈闲给她写的十二首金曲让她从一个选秀第十八名的歌手一跃成为了一线明星,赚了有两三个亿,但她就是恨。
她恨沈闲不争气,天赋为什么要消失。
她恨沈闲耽误了她三年的时光,更恨沈闲为什么可以把歌曲给王天奇,给周挽,为什么就不给她。
“你不就是仗着认识邮差,所以才这么嘚瑟的吗?”柳茹云直视着沈闲,“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