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里发生的一切林臻还不知情,此刻他刚刚回到府中,退去繁重的外袍,摘去璀璨的金冠,一头乌黑浓密的发丝便如瀑布般自然垂落在肩头,为他平添了几分不羁与洒脱。
诚然,林臻内心深处对古人蓄发的风尚抱有难以言喻的喜爱。
以前在基层的时候因为工作压力太大,头发一把一把地掉,二十八岁时就已经出现斜顶的征兆,三十岁时就已经是型鬓角了。
虽说成功男人总是聪明绝顶的,但谁又不希望自己有一头密实的头发呢?难道说斯坦森就喜欢秃顶?平安就喜欢剃光头么?还不是因为头发少。
唯独令人头疼的是,这一头长发很不好打理,倘若隔上一日不洗就会有味道,三天不洗就会打结,古代又没有洗发水,用藻豆、煤灰搓出来的头发总有一股子怪味。
等日后腾出空来研究个香皂吧,既能赚钱又能方便自己。
此刻,暮色刚刚温柔地拥抱着大地,一缕晚风透过窗棂悄然潜入,带来几分凉爽与惬意。
林臻悠然自得地坐在椅子上,看着正给低头给自己洗脚的浣碧,目光温柔。
小妮子手中的动作轻柔而细致,又洗得很认真。
没有丝毫嫌弃的用自己的贴身手绢,把脚趾缝里都搓得干干净净,边洗还边唠叨。
“世子真该每天都泡泡脚的,奴婢听人家说泡脚不仅能延年益寿,还能不生病!瞧瞧您的脚趾,多好看呀,又白又干净!可不能像那些糙汉,把脚弄得臭臭的。”
浣碧言语间鼻尖轻轻皱起,仿佛空气中已悄然弥漫起某种难以言喻的气息。
她身为王府后院的掌事,那些小厮仆役的房间没少进去。每踏入一处,总免不了要先捏住鼻子,然后狠狠把这群邋遢鬼数落一顿。
林臻以手肘撑着膝盖,目光中带着几分玩味地看着她,望向浣碧:“我的脚再好看,也没你的好看。”
浣碧闻言,嘴角微翘,眼中却满是狐疑:“世子又胡说了,您什么时候看过奴婢的脚?”
“现在,你把鞋袜脱了我看看。”林臻笑言,眼神中带着几分认真与玩笑。
浣碧像听到什么惊世骇俗的言论,当即拒绝:“可不行!女子的脚怎么能露在外面呢,那可是烟花之地女子才有的行径!”
言毕,她匆匆起身,从一旁取来柔软的毛巾,小心翼翼地将林臻的双脚捧起,温柔地擦拭着,任由那晶莹的水珠沿着她的裙摆缓缓滑落,留下一道道淡淡的痕迹。
林臻只是静静地坐着,目光柔和而深邃。
有妻当此,夫复何求啊。
浣碧将洗脚水倒掉,又在水盆里净了手,这才端着茶步伐轻盈地回到卧房。
“世子请用茶。”
林臻微笑着接过那精致的茶盏,轻啜一口,茶香四溢,暖意融融:“碧儿,有件事情,我想交给你。”
“世子请吩咐,奴婢听着呢。”
“我成立了一个马车行,现在还缺个大掌柜,不如你去盯着吧?”
“啊?”浣碧闻言,秀眉微蹙,小嘴不自觉地张成了一个可爱的圆形。
随即又迅速摇了摇头,眼神中闪过一丝委屈,“世子奴婢就想伺候您,哪也不想去。”
林臻笑道:“呵呵呵,这可是个很有油水的活儿,你确定不干?”
“奴婢才不要那么多钱呢!钱多了反而是祸害!”浣碧来到林臻身后,灵巧的小手不断捏着肩膀。
“要奴婢说,世子也别出去抛头露面的了,您是人中之龙,朝堂才是您的大展宏图的地方。老爷的俸禄也够我们花的。”
小丫头哪里懂钱财的重要性啊。
只可惜自己手里能用的人才太少了,只有一个张俪,还不愿意接手。
如果自己亲力亲为,那别的事情就不用做了。
难啊。
林臻拍了拍浣碧的手,将她拉到自己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