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拿钱买情绪价值,你觉得值得就可以,所以花钱收买我打小就没戏——因为我不在乎那个,你要收买一个人你起码得拿点他在意的东西才行吧,因此上将来会有很多人说我是白眼狼,喂不熟的狗这类,其实我也可以被收买,我也可以爱国,你只是没找对门路罢了。
我和庄倾城第一次吵架,是她非要去广场的英语角跟人飙英语,那时候距离殴打小混混已经过去十几天,她总觉得没事了,让我陪她去英语角飙英文——那时候每周五周六广场都有那种小年轻在那里用英语交流,我也经常去,我还在那里搭讪了一个美女呢,只不过因为问的时候那个姑娘还是第一次我就掉头跑了,我不能拿别人这么贵重的东西。庄倾城那时候就开始锻炼口语,每周都要去的,因为打架那个事已经俩个周末不去了,就跟俩周没来例假似的她浑身刺挠,这周死活不能再拖了,必定得去。
我当然就给她解释这些小混混大概是什么性质,他们一般靠什么生活,被人打了他们一般又会怎么处理,我们去了撞上他们会是什么后果——我把唾沫都费尽了,她就是不信。
"大不了赔他点钱,还能怎么样?他还能要命不成?何况,事已经出了,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总不能因为这个事情再也不去广场不是吗?"
是你再也不能去了,跟我有毛关系,快开学我就回老家了,他还能追着我回老家吗?我心想。
"你非要去就去呗,我倒无所谓,你记得如果是有什么事你赶紧跑就完了。"
"还真能出事?"她问我。
"你去了就知道了。"我跟犟种女人没什么好说的,她们真的是什么都不服,老觉得什么都不怕——你不怕你去送就完了,我是很怕的,我一般不会轻易送人头,但是庄倾城的话,送送也没什么大不了——不就是挨打,我从小挨到大我还怕这个吗,问题就是庄倾城是个大累赘,有她你连跑路都跑不了——你跑了把她丢给那些小混混,怎么看都不合适吧所以我只能随机应变了。
"但是你千万记着,如果出事你自己赶紧先溜,你走了我很快就能脱身,你不走你就把我坑苦了!千万记着!"
我安顿了她五六遍,这才跟她去了广场那个英语角——我告诉你吧,因为女人以身犯险是再蠢不过的事了,你要是说不服她,就别和她来往,有的女人就是死犟死犟的,刀子都顶在喉咙上了她还在那里骂人呢,直到被人割断喉咙她才后悔了——这种女人真的不能来往,迟早给你惹个大祸把你断送掉。
庄倾城不是这种女人,她比这个聪明得多,但是那时候她总是不信这个社会上有很多卑鄙下流,因为她有钱,她也不可能接触到那些人——注意,这种姑娘往往还是有一点社会见识的,比如每天出去卖花被人骚扰,所以她会觉得她可以应付得来——不就是赔点钱,反正她有的是钱——我那时候还没去过她家里,不知道她有钱到那种地步,早知道走的时候口袋里揣几千块钱我也不用挨那顿打了——按她那个有钱程度,给我花的那点纯粹就是九牛一毛,跟打发叫花子差不多。
因为挎着庄倾城,别说戴孙悟空,你就是戴个如来佛别人也一眼就知道你是那天那个小贱人——所以那天我也没戴面具,堂而皇之就过去了,起先庄倾城在那里跟人飙英语的时候我还是有点提防的,准备如果他们还在锲而不舍地找我我赶快撒腿就跑,把他们勾引走,回头再去找庄倾城就完了——但是直到晚上九点多也没见人,难免就放松了警惕,觉得很可能那些小混混有的别的项目已经把我忘掉了——查理哥挨一顿打记不了三天就忘了,多大点事对不对还值当我记着,但是其实别人跟我不一样,我之所以容易忘掉,那是因为心大,别人之所以忘不掉,因为那是人家的谋生手段——就在我兴致勃勃听庄倾城跟人飙英语的时候突然从身后出现俩个彪形大汉一左一右夹住我,又有前段时间挨打那个小混混一把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