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晃悠,仍旧有人怀疑其真实性?当然是因为他速度过快从来没有人能真正看清蝙蝠侠的模样。
罪犯“咻”得一下就原地倒下进入梦乡,睡前最后的画面是一个沙包大的拳头。所以有人说,蝙蝠侠其实是手掌可以放大十倍的变种人。
受害者害怕地闭上眼睛,再睁开时,罪犯消失了,救命恩人也消失了。
迎着掩盖在云雾下的月光,只能看到蝙蝠侠迅速掠过的披风,就像一双遮天蔽日的翅膀。所以有人说,蝙蝠侠其实和杀手鳄一样得了罕见的返祖病,背后长出了一双五米长三米宽的蝙蝠翅膀,所以才叫蝙蝠侠。
更不用说哥谭警员眼中的蝙蝠侠,瞬移,他一定会瞬移!正联三巨头怎么可能只有蝙蝠侠是普通人类!他一定也是外星人!
曾经也有人想要偷拍蝙蝠侠的高清照片,可哥谭的夜黑,蝙蝠侠更黑,敏捷加上超高隐蔽性,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做到。照片里往往只是一团模糊的幻影,唯有一抹黄色能将这张失败的照片和没打开摄像头盖子的照片区分开来。
所以能够勉强看出照片中的蝙蝠侠在干什么,再蝙蝠侠粉丝群里,已经称得上是神迹。
这还不冲?不冲不是人,今天我就是爬也得爬过去!!!
摸着左口袋的□□和右口袋的真枪,以及心口蝙蝠镖玩具,主要是最后一个,我心里有了底气。
哥谭是一座不夜城,夜晚的马路送走一批人,又迎来一批人。
赶着下班的人紧张地抱着包,低头赶路,总觉得有人要害自己。赶着去上班的神色轻松,他们是熟面孔,一些常年驻扎在街头的混混一般不会对他们下手,徘徊于底层的哥谭人民,有自己的情报网。
像我这样挡住脸,独自走在街头的人也不少,究竟是硬茬还是装腔作势,这就需要精准的判断力。身高、年龄并不是判断的标准,瘦小的孩子握住一把刀也能将人一击毙命。
这也就是我将枪装在口袋的原因,我故意拢了拢外套,好叫口袋里枪械的形状更明显一点,这多半能吓退一部分胆小的袭击者。
剩下的人就不是靠枪就能吓跑的,毕竟这玩意在哥谭不少见。
最重要的是眼神,凶狠的眼神是最不好用的那一种,毕竟都活在哥谭了,谁也不是吓大的。
接下来,作为独自在哥谭摸爬滚打了四年的我,给你们讲讲要怎么做。
平静的眼神最好,要多平静有多平静,即使内心已经吓尿了,腿忍不住酸软发抖,表情和眼神也要有如死尸一般的平静。
哥谭每天都在死人,有人死,就有人为其复仇。
不知道是水质原因还是空气污染问题,哥谭人基因里就带着疯狂。只要生出了复仇的念头,就一定会贯彻到底。这时候神挡杀神,谁拦都不好使。
如果是在绷不住表情,也有另外一种选择。笑吧,使劲地笑。大笑、冷笑、微笑,只要开始笑,就成功了一大半。碍于某个开嘴角项目代言人的功劳,哥谭人对笑这件事颇为忌惮。
毕竟大多数人只是法外狂徒,不是精神病!他们反派也是分门别类的!
谁都跟那小丑似的,不图钱不图权,费尽心思就想见蝙蝠侠一面。
还有那个毒藤女,他们都不想说,一丛阿卡姆越狱就搞环保大抽查,她就该去文明城市考核组工作。
我今天吃太饱了,就不笑了,不然怕一会笑yue了。
我平静地穿过长满了流浪汉的小巷,强行忽视背后虎视眈眈的眼神。变化的霓虹灯光打在身上,带来了一丝阴冷。已经要入冬了,昨天下了场小雨,潮湿的雾气无孔不入,自然卷软软地塌在脑袋上,叫人哪都不爽快。
走过奢华的冰山餐厅,越过三三两两的帮派成员,我始终将自己独立于这份热闹之外,不关注,不好奇。
拒绝了每一次可能产生的搭讪,我孤独地行走在这片奇诡的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