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起一定的重视。
“给你添麻烦了,谁也不愿意这样,总有人不想让我安宁。”
我解释道,又问:“秦所长,这件事能立案吗?”
“不可能,徐丽说对方敲诈一百万,涉嫌金额巨大,但没有证据,对方完全可以矢口否认。”
秦所长给出答复,又暗示道:“打算报案,就该提前取证,否则,这就是闹腾。”
我暗自鄙视徐丽,平日里都是些小聪明。
她去见张义,明知这货没安好心,该藏着录音设备才对。
“所里打算怎么处理?”我打听。
“案情负责人联系了张义和温淑慧,他们都表示没跟徐丽要钱,但明天会来所里报案,告徐丽涉嫌投毒罪,导致孩子的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他们有所谓的录音证据。”
“没用。”
秦所长明确表态,又跟我解释了一番。
办案讲证据不假,但也要考虑取证时的情况。
酒后失言,就不能算证据。
冲动之下说出来的话,也不能认为真的做过。
只有形成完整可靠的证据链条,才能被警方采信,提交给检察院后,再决定是否批捕。
我被上了一堂法律课,学了不少知识。
最后,秦所长告诉我,这次双方的互告行为,大概率都不会被立案,只是在浪费警方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