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何意?”霍去病有些不解。
“好男儿志在四方,应当执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何必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执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
霍去病眼中闪烁着光芒,嘴里不断的念叨着这句话。
这句话犹如醍醐灌顶一般,给他指明了人生的方向。
他自幼便善骑射,从小便梦想着建功立业。
即便没有秦天,他也一样会走上建功立业的道路。
区别只是,秦天这句话却是提前点燃了他心中的熊熊火焰!
“夫子所言极是!大丈夫当如此!”霍去病忍不住击掌感叹。
“能说出此言,夫子真乃大才!”
霍去病更加坚定了自己要拜师的决心。
这让秦天有些无奈。
“实不相瞒,有关军伍之事,在下实不擅长,你若志在如此,就不应当拜我为师,因为我没有任何能够教授你的事情。”
“在下不过山野一村夫,若是你志在云游四方,想为山野一闲云野鹤,那在下倒是能跟你说道说道。”
“但既然你想要建功立业,那在下实在没有任何能够教授你的东西和内容。”
“还请阁下莫要再提此事了。”
听到秦天此言,霍去病才终于肯相信,按捺住心中激动。
“既然如此,那只好作罢。”霍去病不无遗憾道。
“只是不知道阁下现居何处,不日去病必当登门拜访。”
秦天沉吟片刻。
如果换做其他人,或许他就推辞不言了,但既然是霍去病,他还是愿意结交一番的。
对于每一个民族英雄,秦天都抱有极大的善意和尊敬。
能人之所不能,敢为人先之人,从来都能得到秦天最崇高的敬意。
莫说对方只是一个凡人,就算是一名乞丐,只要能够展现出人性之美,秦天也愿意对他献上敬意。
如若可行,他也愿意伸手拉对方一把。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正是有着这样的理念,秦天才能在修行之路上不断进取,不断提升。
“实不相瞒,在下本山中一闲云野鹤,此番下山既是散心,也是入世修行。”
“因此暂时还未住处,不出意外,在下应当会在这城中开一医馆,治病救人而已。”
“哦?夫子还精通医术?”霍去病惊讶道。
秦天笑着摇摇头:“在下能够拿得出手的,大概也只有这一身医术了。”
秦天所言非虚,对于世人而言,他能够做到的仅仅只有治病救人这一件事情了。
他并没有人前显圣,引导时代发展的想法。
对于世人而言,尤其是这個时代的人,他的存在并非是一件好事。
纵使他能整合天下,但并不擅长政治的他,真要是成为了九五至尊,那对天下人而言才是一场灾难。
科技并未发展的年代,他只会被百姓当做泥偶塑像,放在庙中跪拜。
他也不可能救得了天下人,管尽天下不平时。
而且长久被百姓跪拜,自身也会沾染上香火气,这对他的修行而言是极为不利的。
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避免被世人铭记的原因。
不知道自己是谁,哪怕有传说,哪怕有人对他跪拜,但没有明确的指向,那些香火气自然而然就落不到他身上。
偶有少许,也如同泥牛入海,对他而言并无任何影响。
但若是被世人所知,被世人铭记,那些跪拜的香火有了明确的对象,秦天就再也摆脱不了这些东西了。
随着香火的积累,他也会在香火的影响下逐渐失去自我,逐渐变成百姓心中所想的模样。
但每个人心中对于同一个人的认知都是不同的,这些不同的理念冲击在一起,秦天最后的结果大概率是沦为疯子!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