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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反垄断法案(2 / 2)

的,可不只是李皓这一家,康柏、戴尔等电脑制造商与微软的恩怨情仇,也是由来已久。

早在1989年,联邦贸易委员会就曾对微软展开了长时间的反垄断调查,只是在1993年的表决中起诉动议未获通过,这个案件就移交给了司法部。

然后经过一年的调查,1994年7月司法部正式起诉微软存在垄断行为,针对微软与电脑制造商签订排他性合同,意在阻止后者使用其他公司的操作系统。

微软当时自知理亏,就寻求庭外和解,与司法部签订了相关协议,修改了与电脑制造商的合约,保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

而在没有李皓出现的原历史中,微软也因为针对网景浏览器的封锁行为,在97年又被诉诸到了司法部。

司法部联合了19个州以《谢尔曼法》第一条和第二条为依据,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微软多项垄断行为,主要包括违法进行排他性销售安排、将IE浏览器与Windows系统捆绑销售、使用不法手段垄断浏览器市场等。

这次微软依旧是墙倒众人推的局面,要不是因为时间到了2001年,美国遭遇了严重的经济衰退,让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充当美国经济增长新引擎的高新技术产业萎靡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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