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椅子。
所以很难。
不过再难,也总会有人去尝试的。
观主收回视线,不去看外面的血雨,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然后别在腰间,然后观主说道:“情这个字,看着不太像是什么猛虎,何况是笙歌这样的人。”
这就是对这件事下了一个定义了。
“但是那个年轻人,是要杀的。”
观主看着张守清,“剑山有了吴山河,不错,但有李扶摇,不行。”
这是他的态度,既然是他的态度,也就是整个沉斜山的态度。
张守清说道:“他现在在洛阳城,要杀?”
观主摇摇头,“不用急,朝青秋不是要走了吗,等到他走了再说这件事,他没有走之前,别说杀李扶摇,就连碰见剑士最好也绕着走。”
张守清不解问道:“为什么?”
观主若有所思的说道:“一只垂垂老矣的狮子,快要闭眼了,谁去惹他,谁都讨不了好。更何况朝青秋还不是一只老狮子,他这柄世间最为锋利的剑,要离开这个世间之前,不妨多杀几个人,谁沾上了,都不讨好。”
张守清皱了皱眉头,疑惑问道:“既然这个世间多了一位剑仙,为何朝青秋还要走?如今不该是剑士最好的时光,朝青秋留在这个世间,不是最好的结果?”
观主转头看着张守清,“守清,不得不说,你这个想法很蠢。”
观主一直都很欣赏张守清,这样开口,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虽然观主这么说,但张守清没有什么情绪,他看着观主,想听到答案。
观主摇摇头,“没有什么答案,他是朝青秋,所以他的想法,谁都不要去猜,谁都猜不到,他做的事情,自然便是他想做的,谁都不理解又怎么样?”
“他毕竟是朝青秋,是和柳巷一样值得人们尊敬的人物。”
——
血雨中,李扶摇和叶笙歌撑伞入洛阳城。
因为这是天地异像,即便是登楼修士,都无法用气机将雨水隔离,要想着雨不落到自己的身上,就只能撑伞。
叶笙歌很喜欢撑伞,不是因为她喜欢雨天,而是她有一把叫做桃花的伞,下雨的时候,就能拿出来。
李扶摇则是个务实的男人,他没有什么好东西,为了不被这血雨淋到身上,他就只是花了几文钱买了把油纸伞。
两个人一前一后入城,就像是一对夫妻。
李扶摇脸色苍白,灵府里的伤势稳定了很多,但是他发现一个更难的问题,他在破境进入太清的时候,因为和万尺生死相搏,所以身上留下了伤,就是灵府有了个洞,等到破开朝暮的时候,那个洞被他修复了。
但是谁知道,在和胡萧一战之后,他灵府里,现在全都是洞。
就好像是一张网,网得住鱼。
留不下气。
留不下剑气。
现在的灵府,连一丝剑气都没了。
李扶摇生出的剑气,存不下半分。
换句话来说,现在的李扶摇,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废人,他除去有许多剑招之外,身体只怕就和文弱书生相当,别说是一位修士,就连江湖武夫,只怕都能取他的性命。
只是这种伤势要比之前的伤势好得多,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足够的药材去养,自然就能恢复如初。
和胡萧一战,所得不少。
所以即便是这样,李扶摇也不觉得有些什么。
眼前的这个女子都已经进入了春秋境界,他慢一些,也不能总在叶笙歌身后看着她的背影。
进入洛阳城,两个人走在街道上,街道上的行人不多,毕竟这么一场血雨,对于修士们来说,是知道有沧海离开世间,但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仅仅是觉得不祥。
既然不祥,自然没有人愿意站在雨里。
走在雨里的,除去朝廷的官员之外,便没有别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