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这么想,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吕徵并未苛责康歆童,这只是个幼年享受父母疼爱,却在一夕之间失去至亲又无法理解母亲痛楚的孩子。孩童的思维与成年人不一样,成人为了生活可以苟且偷生,孩子的世界却是非黑即白,从未有过“灰”这个概念。吕徵也是为人父了,对孩子自然更加宽容有耐心。
少女握紧了拳头,咬牙道,“先生这话的意思,您是信了她的花言巧语?”
她觉得那位母亲很是可笑。
父亲还在的时候,让她过上金尊玉贵的日子,外人也时常羡慕这对璧人。
结果呢?
父亲才死了不足一日,她爬上了另一个男人的榻,依偎在对方怀中,仿佛一株只能攀附男人、失去男人便无法生存的寄生植株。对待与前夫的亲女,她不闻不问,甚至为了讨好如今的丈夫而对少女百般虐待,吃不饱穿不暖,寒冬腊月还要被逼着去溪边浣洗刷恭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同理,少女对这位母亲的恨意也不是一两日、一两件事情便能积攒这么厚的。
吕徵不答反问,问道,“你知道乱世之中,终生所求为何?”
“是活着。”少女不解,吕徵径自道,“活着对寻常女子而言,并不艰难。如果愿意放下尊严,不介意被人当成狗彘羞辱,不介意活得浑浑噩噩,哪怕落到异族手中,同样也有活下来的可能。可是活着容易,活得体面尊严却难。不论从何种角度来讲,你母亲是个聪慧的女子。”
康歆童仍旧固执地坚持己见。
吕徵也没了回去守岁的兴致,脚步一顿,走了另一条路。
他知道少女是钻了牛角尖,简单的心灵鸡汤根本浇不醒她,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事实打脸。
“其实,你母亲是你继父妾室,而非他的正室。”抵达目的地的路上,吕徵先给叛逆期少女打了预防针,保证效果能达到最佳,“你的继父出身草莽,原为东庆红莲教乱民,他在东庆乡下便娶过妻。只是,那样的乡野女人如同草芥,颜色不鲜艳,早早就被弃在老家。”
乱世出头的男人,将糟糠妻抛在老家,自己在外头另觅新欢是很寻常的操作。
吕徵不过是想告诉少女,女人的脸的确是一把武器,但却不能将它当做最强大的依仗。
男人垂涎颜色,但更加喜欢新鲜。
“你的继父对你有不轨心思,你可知?”
“奴家知道。”康歆童倔强道,“即使被那个老男人占了便宜,下场还能惨到哪里去?对奴家而言,倘若借着这张脸,当了那男人的妾室能让奴家过得好一些,委身谁不是委身?”
吕徵的脚步顿了下来,扭身垂头瞧她,倏地露出一丝讥讽的笑。
“那我便让你见识见识,比你给人当牛做马还要惨上万倍的下场。”
说罢,吕徵抬手抓着康歆童快走几步。
他是腿长身长,康歆童的个子却小,险些没跟上踉跄摔倒。
她目光落在对方掐着自己手腕的手上,吕徵并未直接接触她的手,反而隔着宽大的袖子。
吕徵带她去了暗娼聚集的暗巷。
他没来过这种地方,但却听说过,先前巡查各处也曾远远瞧过一眼,情况极惨。
今夜是除夕,按理说各家各户都开始守岁过节了,暗巷仍是热闹。
巷内有不少低矮的黑乎乎的小门,门外倚着衣衫脏污的女子,年纪从七八岁到五六十岁。
这些女子大多都比较狼狈,面颊被寒风吹得紫红,有些女子脸上则涂着遮掩的劣质脂粉,空气中除了汗臭味和劣质脂粉味,还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当康歆童路过某个女子矮门,鼻尖的臭味更是浓烈,好似炎炎夏日搁置七八日还未收敛的尸体,哪怕盖了厚厚脂粉也掩盖不住那层腐臭。女子双足套着草鞋,露在外头的一截脚腕却布满细细密密的浆白色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