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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四百二十七章 熟悉的画面(1 / 2)

陷阵的“玄武营”,虎卫的“虎牢营”,太原的“汜水营”,要么以异兽为号,要么就是响当当的战役,五马原更是意义非凡。

骑马步军,臧霸记得臧空与他说过,定边步军王牌陷阵军,都有一手过硬的骑术。当年在边疆百战,谁又会不熟悉战马?

高顺的厉害在于,陷阵以往就有铁骑营的基础水平,随着后者不断的提升,他们也在提升,不会骑术,很难进入这支王牌。

既是步军第一,骑术也是非凡,正常很难想象。但高顺就是能做到,他还不藏私,方法放在哪里,却也无人能够超越。

从幽州之战开始,张辽已经很注重向陷阵学习了,以后的步骑协同作战,规模会越来越大,对军队的要求,亦会越来越高。

骑兵快是快了,但在作战过程之中,万一碰见必要攻击的城池或是营寨怎么办?等步军主力上来?那是会贻误战机的。

“上马能冲阵,下马可攻城。”这是当年铁骑营苦练时的口号。

当然,文远思虑深远,还有叶欢与其余战将为之补缺,骑军的攻城训练,是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的,绝非要与步军一较高下。

张飞老家涿郡的安阳县城,成了定边骑军的标配,衡量你的攻城战术是否成功,就在拿不拿的下大汉普通的县城。

似焦常的五马营,便是飞燕骑的一支攻坚步军。他们策骑的战马,比之同袍要矮小许多,士卒超过八尺的,伸伸脚能够到地。

战马矮小,攻击之中,目标便小,利于他们进行闪躲。且在小范围之内作战,也要胜过高头大马,巷战尤其适用。

其实这种战马,就是后世横扫天下的蒙古马。你别看他矮小,耐力、速度,稳定度,丝毫不差,唯一稍逊的就是形象。

清远、定远两处马场,早就完成了大汉战马与西域汗血马的配种试验。矮马亦在不断加强,马痴孟元,最拿手的便在此处。

臧霸的视线之中,五马营的骑士就夹在泰山军步卒之中冲锋,他们身着铁甲,手中武器,是将军称之为骑士枪的新鲜玩意儿。

精铁铸造,外形看上去像一把收起的雨伞,标准全重三十九斤。足够的重量,能保证士卒在攻击之中,轻松撞开敌军的营寨。

骑士枪,一般作战之时才会使用,行军的过程中,会有专门的驮马背负。你没

猜错,骑军之中的攻城所部,多半都是双骑。

“兄弟们,胜败就在眼前,五马营定要擒拿敌首。”满脸络腮胡子的焦常,手中拿着扬声器,不断高喊着,颇有手舞足蹈之意。

实战证明,骑士枪对营寨的破坏性极大,精良的马术,还能为之增添冲力。至于地上那些陷井,也被泰山营填平了一大半。

“干的好!”看着飞燕骑与泰山军联手,终于击破联军大寨的正门,张飞脱口而出,随即将千里镜交在了亲兵手中。

“宣高兄,飞当亲自上阵了,此处交给将军,指挥全局。”说了句话,也不等臧霸回应,张飞转身便行,很快翻身上马。

“这……”后者有些措手不及,那句话原本是他想说的,张将军是主将,该坐镇指挥,我是攻坚主力,该我上去的。

“将军,你慢了一步,我就知道张将军会如此。”身边的参谋颇为郁闷的道,之前臧将军答应,总攻之时,全军一起上。

臧将军闻言更没有好气了,你早就知道?早就知道你不跟我说?算了,没时间骂你,说到底还是本将军经验差了一些。

张飞已然亲自出马,臧霸便要忠

实的履行职责,随时协调两军之间的联系,做好周围的布局。胜利在望之时,亦是关键之刻。

但很快臧霸就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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