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宁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披了一件外套,走到窗口往下看。
一黑衣人,很是拉风的骑着黑马过来,在庄园大门外,拉紧缰绳,马嘶鸣了一声后,停了下来。
门口有看门的,大声地问:“是谁?”
破晓已过,在一轮冒头并徐徐升起的红日背景下,一身黑衣、戴着黑宽边帽的人,让人感觉出西部牛仔的味道。
他也大声地回复:“我是范思哲。”
噗~,希宁喷笑出来。
这个世界的人,包括看门的应该不知道范思哲啥意思。看门的很激动地问:“就是大名鼎鼎的吸血猎人范思哲?”
这个家伙很是平静地回应:“是的!”
而希宁在房间里笑得快不行了。
“范思哲……哇,好帅呀!”薇薇安站在她身边,往外张望,眼睛都快飘出粉红心心来了,双手相握至于胸前,平庸的脸上满是痴迷。
就这留着络腮胡的糙汉子,哪里帅了?不是穿着一身黑都是帅的,还骑着黑马。
可能是见到的美男帅哥实在太多,上个任务的奥斯神族,一个个男神都是美得不象话,但也个个是千年大猪蹄子、万年大渣渣。
不过看这马,毛色油亮,四肢直而有力,是匹好马。在这个时代,这样的马就跟开着一架黑色高配法拉利差不多,怎能不让五线小镇里的小庄园女仆看得不怦然心动?看来当吸血猎人钱赚得挺多的。
此时身主的老爹,威廉姆斯男爵穿着白色亚麻睡衣,跑了出来。
威廉姆斯男爵身形高大、体态臃肿,再宽厚的睡衣也挡不住他的啤酒肚。对着已经打开门,准备进来的范思哲吼:“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
范思哲骑在马上:“这位是这个庄园的主人吧。我可以支付一点钱,我只需要一点水和食物,再睡一觉,不会惹事的。”
威廉姆斯男爵很坚持:“不,我不缺钱,你赶紧走!”
并不是所有人都欢迎吸血猎人的,收留吸血猎人就是等于和血族做对。如果猎人实力不如血族,那么整个庄园、甚至整个小镇都可能被毁灭。就算猎人把血族赶走了,等猎人走了,血族又回来报复,那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承受得起的。
范思哲正要打算走,突然目光被二楼打开的窗户所吸引,那里站着两位年轻的女士,于是手指轻搭宽边帽檐,微微侧头行了个礼后,拉起缰绳,离开了。
“噢~”薇薇安差点没激动得晕过去。
而希宁则上床,躺下。
可想睡回笼觉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墨冥又来打扰了。
“范思哲和德古拉开战后,德古拉受伤会逃到城堡,可途径这个庄园,为了疗伤,会吸干四五个人的血。”墨冥提醒着,吵得她心情郁闷,没办法睡:“到时仆人会逃跑,而你的血是疗伤最佳的。你和你身边的女仆会一起被吸干,所以你要尽快站好队。”
希宁烦躁地翻了个身:“猎人和血族开战,往往不都是猎人胜利的嘛。”
墨冥:“那是影视作品,不要当真。猎人从诞生开始,死得比血族差不多。他们能杀的大部分都是血族的新生儿,真正的贵族大约也只有二三个死在猎人手里,而且还是各种意外和外援造成的。这里又是一个位面,又是另外一个世界,所以这个任务没有限制,随意发挥。”
有三种选择:
一、坐吃等死。等到德古拉受伤回城堡时,顺路把身主当恢复体力的药。
二、投靠范思哲这个长得马马虎虎的糙汉子,杀了德古拉,然后目送这个浪子骑上马,离开这里,寻找下一个目标。而身主继续在这里过着她的小日子,结婚生子过完一生。总不能让身主也跨上马、背上各种武器,跟着范思哲一起当吸血鬼猎人吧。当然也有可能失败,跟着范思哲一起嗝屁着凉。
三、帮助德古拉,杀了范思哲。德古拉一高兴,将身主变成了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