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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事业促进会。

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益组织的受益对象通常为不特定的个人或群体,任何个人或群体只要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要求,都可接受其资助。也就是说慈善基金募集来的资金都花在了符合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身上,比如,受灾人群,社会贫困人群等。然而,自从爆出了郭美美红十字会事件之后,我国的公益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开始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社会慈善组织每年募集到的钱都花到哪里了,成为我国公益慈善领域最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据《南方都市报》调查,2014年我国慈善机构透明指数平均值仅为27.87,和2013年度的27.23都处于严重“不及格”状态。透明指数的范围为0~100,得分越高透明度越高。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慈善法,慈善机构爆出的丑闻及慈善机构用钱不透明现象严重降低了人们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建议国家早日完善慈善法,使慈善公益事业成为弱势群体“透明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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