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吃?
小崽子一定是为了让他少吃几片肘子吧?
盛三郎对父亲大人眼神的意思再清楚不过,忙解释道:“表妹酒肆的酱鸭舌和别处的不一样,是用话梅和黑蒜腌制的,味道很是独特——”
盛二舅吃了一根酱鸭舌。
“父亲,卤牛肉您也尝尝。卤牛肉是最常见的下酒菜,反而最能体验厨子的本事。”
盛二舅还能说什么,当然是吃!
一道菜接一道菜,每道菜都吃得盛二舅眼睛发亮。
他也是读过书的斯文人,奈何这些菜实在太好吃。
民以食为天,古人诚不欺我。
这时骆笙所说的新菜瓜姜鳜鱼丝才姗姗端上来。
碧绿的荷叶盘中是薄厚均匀、肉质洁白的鱼丝,只见鱼肉,不见鱼皮。酱瓜与姜丝更是细如银丝,给这洁白添了令人垂涎的色彩。
青翠的是酱瓜丝,嫩黄的是姜丝。
骆笙介绍道:“这道菜很讲究刀工,要做到皮不带肉,肉不带皮,不碎、不破、不散才成。舅舅和父亲尝尝看。”
骆辰捏着筷子,用力嚼着一块卤牛肉。
一筷子雪白的鱼丝放入碗中。
骆辰抬眸看去。
“弟弟也尝尝。”
骆辰嗯了一声,垂眸吃鱼丝。
“好吃吗?”
“好吃!”盛三郎露出大大的笑脸,猛点头。
骆辰嫌弃看一眼,矜持吐出两个字:“尚可。”
也没有好吃到让他撒娇讨好的程度。
谁像三表哥这么没出息。
正矜持的工夫,一盘鳜鱼丝已经见了底。
少年的脸彻底黑下来,飞快去抢了最后一筷子。
嗯,真香。
但他是不会说出来让骆笙骄傲的。
一顿饭吃完,见盛二舅心情愉悦,盛三郎趁机道:“父亲,儿子近来协助表妹打理酒肆很有些心得,想着以后在咱们金沙开一家分店呢。您看……就让儿子在京城留一阵子吧。”
立在一旁伺候的红豆悄悄翻了个白眼。
协助她们姑娘打理酒肆?
表公子的脸皮真是比肘子皮还厚。
盛二舅摸着滚圆的肚子瘫坐着,一下子理解了儿子赖在京城死活不回去的原因。
天天能吃到这样的饭菜,换了他也不走啊!
见盛二舅不语,盛三郎再接再厉:“再说了,大哥、二哥用不了多久也要进京了,实在不行儿子等着与两个哥哥一起回去呗。您说行不?”
盛二舅想点头,又有些不甘心。
臭小子倒是可以晚点走,他不能留下啊。
儿子来了不走了,老子来了也不走了,让远在金沙的老太太他们怎么想?
他都到了儿子能娶媳妇的年纪了,可不能被一口吃的给留下了。
可是确实好吃啊!
盛二舅觉得用理智已经很难说服自己回家了。
罢了,还是先忍痛回去,到时候跟老太太他们说说,大郎、二郎要是金榜题名留在京中,总要在京城置办一些产业,他就留在京城负责打理这些吧。
虽说故土难离,他这不是为了孩子嘛。
盛二舅看着目光殷切的儿子,没好气点了头。
“表哥每日都吃这些?”骆辰淡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