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想多了,我当年是拿你练手而....”
老实说,这画就真是练手。
当时她学着画二次元风格的人像,想来想去也想不到帅哥的脸,唯有一个他,是最熟悉。若不是对他的五官最熟悉,都不需要看照片临摹,她定然会去找个明星来画。
“--送给我的少年。落款人,欢欢?”沈常西把画翻了过来,竟然在角落里找到了第二层惊喜。
一行娟秀整齐的小字附在最底下,用了珠光白的颜料,几乎和纸张融为一体,像一片茫茫大海里翻出来的浪花。
若是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
“你可别得意,这行字是我乱写的!”豫欢哼哼唧唧,翻了个白眼,很是嫌弃。
面前的男人笑得可高兴了,嘴角几乎要咧到嘴角,哪有半分人前显贵公子的冷峻疏离,整一个二傻子。
沈常西不在意豫欢的嘴硬,他一手拿着画,一手把豫欢圈抱进怀里,死死的,紧紧的搂住她。
他的珍宝是长了翅膀的,若不圈牢,就会飞。
眼下,沈常西就唯有这一个念头:圈紧她。
含着狂喜的声音从喉中滚出来--
“宝宝,你别嘴硬。”
“我知道你爱惨我了。”
豫欢:“........”
他这是从哪儿看出来她爱惨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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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下午,豫欢跟沈常西请了半天假,说是回一趟小公寓拿东西。拿东西是借口而已,其实她是想把协议放回去。
整个上午和中午,那份烫手的协议就被她放在包里,中午和沈常西吃饭的时候,包就放在隔壁的座位。
她算是体验了一把当卧底的紧张刺激。
中途吃饭的时候,放包的椅子被过往的客人不小心撞到,差点掉在地上。鬼知道的心情有多忐忑,唯恐包里的东西摔出来。可包的拉链好好拉着,哪里会掉出来?
吃过午饭后,沈常西送豫欢回公寓,又说晚上去接她一起吃饭,让她一定乖乖等他,不准乱跑,不然就让司机跟着她。
又忽然说起她怎么就笨到连驾照都学不来?若是会开车,那也方便很多。说到一半,他又立刻口风一转,说不会开车也好,若是技术不好在路上磕着绊着了更让人担心。
豫欢差点笑场,这男人怎么比老头子还啰嗦?跟她爹似的。
更何况她爹都不会这么啰嗦!
“等等。”沈常西叫住她。
豫欢刚打开车门,一只腿都跨了出去,没想到男人又叫住了她。她只好又回了车内,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又怎么了!”
沈常西气笑了,当他喜欢说废话?还不是因为她太笨了。
他蹙眉,一言不发地俯身,握住女孩细白的脚踝,一用力,把那暖玉做的小脚抬了起来,放置在自己的腿上。
她的腿生的很美,侬纤合度,骨肉均匀,并非现下女孩追求的那种过于柴瘦的直杆腿,圆润的弧线搭配细腻的雪肌,是让男人疯狂迷恋的那种恰到好处。
被他温热的指腹烫住,豫欢哆嗦一下,以为他要在车上做坏事了,一句变态还没来得及骂出来,人就微微傻了。
他在为她系鞋带。
淡然的眉眼疏疏落落,孤桀的气质如青松冷玉一样美好,可这样张扬的男人正在低头,认真地为她系鞋带。
说不被蛊惑是假的,骗人的。
他这样,没有哪个女孩能抵抗的了。更何况,她本来就是如此迷恋他。
“好了。”沈常西系好后,又用手指勾了勾带子,确定不会再散开,这才把她的脚放下去。
“......哥哥。”她抽了下鼻子,喉头有酸胀感漫上来。
“怎么了?”沈常西眼神询问。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就成这样了。
“哥哥你真好....我好喜欢你。”豫欢像猫咪一样发出嗷嗷呜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