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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商谈(2 / 3)

回家,乘上马车,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能拥有一万一千两银子,也忍不住激动起来。

“采薇姐知道后一定很高兴,即便我现在不写书了,一万一千两银子也够我和采薇姐花一辈子了。”

李长歌脑海中闪出这个念头,便急忙摇了摇头,暗道:“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抱着安逸的想法,会逐渐失去上进心,可能这辈子都是这样了!我想成为高品小说家,领略更高天空的风采,就不能有安逸的心态。”

云雁秋也跟在马车中离开,说道:“李兄今后小说出版,记得送我一本。”

李长歌微笑道:“那是自然,云兄想要我随时给你送过去。”

云雁秋也属于望族,只是不是萧家那种名门。

云雁秋笑道:“那我要你在书中给我写个名儿。”

李长歌心说这不就是亲笔签名吗?

当下点了点头道:“我的字丑得很,云兄不嫌弃便好。”

虽然这段时间他也经常在练毛笔字,但毛笔字可不是练一两个月就能写得好的,他现在的字也只能说还能看得下去。

“李兄,再过几日便要出去除妖了,我听说这次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叫阴官镇的地方,咱们提前准备一下。”云雁秋说道。

“阴官镇?好的,需要准备些什么吗?”李长歌眉头一扬,也没去多想。

回到家后,李长歌心中想着,自己要不要也开个书铺。

当然,不是为了赚钱。

主要是李采薇上次吃饭时跟他说过一直待在家闷得慌,想要找点活儿做。

“采薇姐不认识字,虞雨虞晴也不识字,先教她们认字,再开个书铺,反正我也不指望书铺赚钱,就交给她们玩玩。”

回到房间继续练字,李长歌发现自己练字练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极其厌烦的心理,恨不得丢掉毛笔躺到床上去,但坚持下去,这种厌烦的心理就会消失,而且看着纸上的毛笔字会产生满足的快感。

傍晚时,李长歌跟李采薇说了一声要出门一趟,便让司虎带着自己前往明玉楼。

云雁秋说不想去,于是李长歌一个人到了明玉楼。

到明玉楼下时,萧良已经等候很久,热情的招呼李长歌上去:“长歌,走,我姐姐已经到了。”

李长歌微笑道:“萧兄,我发现你似乎很害怕你姐姐的样子?”

萧良顿时面露苦笑:“你有所不知,我自小母亲就病逝了,我父亲又在中京做官,长姐如母,家里的一切事都是我姐姐在处理,因此她说什么就都是什么。”

“这点倒是和我有些相像……”李长歌道。

萧良道:“我记得你也有一个姐姐?”

“是啊,她叫李采薇。”李长歌想起李采薇,顿时露出笑容。

……

到了二楼的天字房,萧韵已经入座,见李长歌进来,连忙起身招呼。

李长歌见萧韵今晚穿着一身黑蓝相间的紧身纱裙,走动时纱裙摆动,能看到一双笔直的大长腿,长腿穿着一种如同丝袜的黑色长袜,显得很是性感,再加上萧韵生得也很漂亮,看起来很是娇媚。

当然,李长歌除了多看两眼穿着类似黑丝的长袜外,便没有其它想法。

家里的采薇姐看多了,现在他对美女都产生了免疫力。

“李案首,来品尝这明玉楼的芙蓉鱼,特别鲜嫩。”萧韵笑吟吟道。

李长歌道:“萧掌柜客气了。”

三人入座后,有一个侍女青娥在旁斟酒。

当然,由于要谈契约,李长歌只是微抿一口。

酒过三巡后,萧韵拿出了几张纸,谈起了各种条款。

因为前世网上经常有人说签合同时没仔细看被坑了,李长歌看得很是仔细,每一条条款都仔仔细细的比对,商谈。

萧良听了一会顿感困意上涌,打了个哈欠表示自己不适合听这些,便离开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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