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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光明佛顶(3 / 4)

,倒地便能睡成猪头,无论刮风无论下雨还是打雷都无法打破他的安眠。

当然,这一点卤蛋并不承认。

他是什么人?金山寺未来的住持,正在金刚罗汉之路上奔驰的佛子。

他、他能是睡死的猪头?

哼,笑话!他不过是梦中跟着佛祖修炼罢了。

好吧,修炼。钧哥到底是个善良的剑修,给年轻的卤蛋几分面子,每每听见这般辩解也不戳穿。

毕竟卤蛋是那么要强的小秃驴,一悲伤脑壳就会暗淡,若是无了面子,指不定能远地变成煤球。

那怎行?

魔界本就昏暗,虽不影响钧哥的视力,但光线过暗,看多了眼睛容易疲惫。

但有卤蛋就不一样了,那脑壳光溜着呢。只要一点光线就能给闪成一个巨大的夜明珠,可好用了。

望着卤蛋那手感颇好的脑壳,钧哥不由想到了母后宫中的镜子,霎时间灵光一闪,从袖子中掏出一颗比他手还大的夜明珠。

那是阿城很多年前送给他的,据说是阿城收藏中最大最亮的一个珠子,从海边的贝壳里刨来的,放在房顶都能假装月亮。

阿城以前晚上肝拖了好久的课业,又不想让他爹发现,于是熄了灯,带着课业躲进被子里,用的就是这颗夜明珠。

后来,阿城成了城主,他爹和他娘私奔浪迹天涯,再也没人盯着他交课业。

他自由了。

他再也不需要化身死线战士,连夜偷偷躲在被子里肝作业了。

所以,他决定把这颗代表着死线战魂的夜明珠送给了钧哥,就是为了让他的好兄弟钧哥继承他的意志,感受他的激励。

他这是在告诉他的好阿钧一个深刻的道理——

只要活得久,自由自然有。

当时的钧哥觉得很有道理,并郑重地接过了阿城手中的明珠。

这一接,就是六年。

那一年钧哥和阿城十七,如今两人都二十有三了。

天呢,二十三,六年。

他,顾钧,竟然和他的好兄弟阿城分别了六年,除了通信之外都完全没有见过呢。

话说,阿城长什么样来这?

钧哥想了想,依稀记得好像很仙,是个纯正的,和钧哥志同道合,走在一起都不会逊色的剑修人。

但,具体长什么样呢?

钧哥仔细回想了一下,没想起来,决定放弃。

反正大概就是个帅气剑修的样子。

记不清阿城的长相没关系,钧哥还记得阿城的意志和对夜明珠的高度评价。

因为继承家业的关系,钧哥回到了他所到之处必然灯火通明的老家,因此一直没有找到使用夜明珠的机会。

而现,他终于找到了。

就是现在!

钧哥一个滋溜飞上卤蛋背靠的大石头。

那石头好大,好高,比三个钧哥竖着叠起来还要高,在他去练剑前都没见过。

显然,这是卤蛋饭后消食不知从哪里搬来的,估摸着是用来挡风,顺便营造背后靠墙无鬼能袭的安全感。

有些幼稚又有些机智。

嗯,就是根据菠菜妈所言,菠菜在离家前也都是这么干的那种机智。

不过菠菜比卤蛋更甚一点,他还会死死裹住被子,无论春夏秋冬,都要把脚和头缩进被子里。

他说,这么做是在防止风灌入温暖的被窝,还可以防止老年得老寒腿。

钧哥信他个鬼。

前尘不再谈论,菠菜如今也算是功成名就,得给一些面子。

钧哥收回飞远的神思,站在高高的石顶,放下夜明珠。

这一瞬,天,亮了;月,有了;地,明了。

明珠与卤蛋头顶共一色的光明了。

啊,多美的月色啊。

美得让那石头后的溪流都泛起了粼粼的波光。

闪耀而动人,伴随着若隐若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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