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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共用土地(1 / 3)

在办理完签证之后,林义龙又在伦敦盘亘了一周,等耶昂姐妹搬入河岸街的公寓之后的周一上午,林义龙坐上了去往南威尔士的大巴,目的地是西格拉摩根郡郡望,斯旺西。

林义龙在这里上了三年学,对这里的一切已经很熟悉了。

他的法学院同学,尼尔-泰尔已经在巴士站台等候他了。

尼尔斯-泰尔是一个年龄跟林义龙一样但身材削瘦的人,蓝眼睛已经变棕的头发能表示尼尔斯祖上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威尔士人。他总是面露微笑。不过令陌生人感到惊悚的是,尼尔斯棱角鲜明的脸上线条配上和善的微笑却总是令人联想到电影里的杀人狂。所以,除了女友之外,尼尔斯的私人联系仅限于如同林义龙这样的说不上亲密但保持联系的同学和几个同一个业余乐团的乐手。在林义龙执业的同学里他的工作最对口,所以林义龙把林场主体确权注册的工作交给他。

所以,陪林义龙前往他的林场也是尼尔斯工作的一部分,因为两人相熟很久,聊得东西可以稍微地扩展到私人话题范畴。

“你还是没换车。”林义龙看到尼尔斯的那辆2004年的高尔夫MK4,正是尼尔斯跟林义龙同学那年,从尼尔斯父母那里获得的生日礼物。

“挺好的,尤其是威尔士的街路。”尼尔斯扣上安全带,对林义龙说道,“你打算先去哪里?”

“去自由球场旁边的那个工业园吧,叫什么名来着?“在威尔士,很多地名都是威尔士语,林义龙虽然掌握了一点词汇,但完全发音不能,“毛尔法还是摩尔发。”

“英语是沼泽地的意思。”尼尔斯向林义龙解释道,“你说这两个发音,哪一个都行,反正除了威尔士司机,其他的外来人都弄不懂的。”

林义龙讪讪地捋了一下不怎么茂密的头发。

“这么说,你要重回威尔士了?”尼尔斯换了一个话题,“伦敦的生活不适应。”

“生活都差不多,最主要的是,伦敦实在是太吵杂了。”林义龙说出了个人原因,“我不怎么喜欢大城市,你工作的时候,每时每刻都有7个人在看你干什么的时候,实在是有些令人难以接受。而且,每天我要上下班就得花费一个半小时进行通勤,有的时候加班到后半夜连车都没有了,只能在律所会客室的沙发上眯一会儿。所以,当我发现有公司在找财产托管人的时候,我就提交了工作申请。”

“那你以后是专心经营林场啊,还是选择继续执业?”林义龙在与尼尔斯的交谈中表示过他其实是为某个机构进行投资的储备林场,直到林场再次被出售,放在他个人名下有助于税务管控。

“我还没想好,那里实在是太远了,就算执业也只能算兼职,”林义龙想都不想就直接编出了一个纯属应付尼尔斯的答案,“你都在卡马森郡执业多年,难道你还感受不到经济的萎靡么?”

“经济也就那样,但是比爱尔兰好多了。也许对你来说,正常的上下班通勤着实有些远。”尼尔斯总结了一下,“你还要去林场看看嘛?“

“我当然得去看看,我已经租好直升机了,一定要在上面飞一圈。”林义龙说道。

“那你可要加点小心,你可是通过银行施加压力把好大一块共用土地【注】弄到手里的。”尼尔斯说道,“估计得有一大群当地镇民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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