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不待见(3 / 3)

眼,她对黄蕊的情意,沈沅槿都看在眼里,是以翌日晨间,沈沅槿陪着她往黄蕊家中去了一遭,特意带了好些日常需用到的小物件。

大理寺。

难得这两日事务不多,陆昀并未外出办案,坐于案前翻看去岁青州的案件卷宗。

其中一桩县衙小吏与其妻相争,失手将其杀死的案子引起了陆昀的注意。

从卷宗所载的文书来看,那小吏薛琚自述其妻蛮横无状,常口出恶言,事发当日,夫妻二人发生口角,其妻以棍相击,薛琚气急,遂夺棍反击,争斗间一时乱了力道,失手将妻子打死。

然仵作验伤,薛琚身上并无明显的伤痕,反是其妻伤痕累累,且致命伤在头部。

薛琚那厮年近三旬,又岂会不知头部乃是可致命之处,若非有意,那致命伤缘何会在脖颈以上。

此案最终由县丞定为斗杀,那薛琚不过被判入狱两年,着实有失公允。

陆昀看后只觉薛琚之妻死得实在冤屈,胸中义愤填膺,自提笔蘸墨,写了折子,上呈圣人。

隔天此事便已传得沸沸扬扬,沈沅槿亦有所耳闻。

然,朝中透出的声音以一派老臣的态度为主流,认为县丞的判决正当,妇人无德,击打其夫,夫还手管束并无不妥,言此案确为突发无意的斗杀无疑。

“这世上如临淄郡王这般肯为女郎鸣冤的男郎,约莫没几个罢。”辞楹坐在月牙凳上做针线,凝眉感慨道。

沈沅槿听她说完,搁下手里手卷,抬眸望向窗上摇曳的树影,脑海中浮现出初见陆昀时的场景。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