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头发的这种事儿~
洛琛凝没有见过这两个场面,她一开始甚至还怀疑洛琛熠是故意的,因为在她的眼里,自己的弟弟干什么都厉害,几乎是无所不能的,怎么会这么蠢!
不过后来,等到她看见洛琛熠白皙的脸上粉红色的几颗伤口,和狗啃似的刘海的时候,就终于是被迫相信了这个事实~
毕竟,那伤口太自然了,而且,洛琛熠特别的在意他的那张脸。
虽然他从来都不自恋,但是他一直都很在意自己的形象。
因为从小到大,有太多的人夸他帅,夸他好看,被夸的久了,就成了一个习惯,所以他就更加的注意形象了,毕竟,要保持自己处处出色的这种水平,千万不能给他洛家丢脸。
那时候,傅文姝心疼儿子,就干脆放弃了,也不让他学做饭了。
那时候,洛嘉林也无奈的摇头说:算了,我的宝贝儿子就是适合做生意或者搞学术,压根儿就不是做饭的料,算了,不逼他了,也不大材小用了。
后来,休假回家的洛琛凝亲眼看着洛琛熠还没恢复好的脸,以及消失了的头发的时候,只觉得可怜又可笑。
那时候的她有些无奈的说:弟啊,咱们不怕哈,你多多挣钱,有的是人给你做饭,实在不行,你让姐给你做饭也行,只要给钱就可以,再或者啊,以后娶个厨艺好的老婆也行啊~
那时候的洛琛熠十六岁,他顶着受伤的脸和新的发型,听闻此话后,冷淡的脸上溢不屑的笑容,嗤之以鼻的说:切~
少年时候不懂感情,尤其是没有爱情的时候,对于这种事情,总是觉得可笑的。
我们总是在看别人的时候眼神清明从不迷茫,却总是在看自己的时候陷入深度的仿徨。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只有自己亲身经历了,才会明白其中的辛苦。
于是乎,仅仅几个月以后,他就在无涯海滩上遇见了独自散步的夏恪一。
后来,当他慢慢发现夏恪一是个贪吃鬼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他要好好的学习学习做饭,要练就一副好的厨艺,以后好靠着这些,去拿捏她的心。
一想到夏恪一能吃上自己做的饭,他就觉得开心。
女朋友就是要拿来爱拿来宠的,要把她喜欢的东西全部都拿到她的眼前,让她吃让她看,让她玩儿。
于是,洛琛熠卸下了曾经的不喜欢,惧怕,不耐烦,全心全意的拿出了自己的精力和精神,各种学习和钻研做饭,研究各种美食。
后来的他,终于是练就出来了一副好的厨艺,非常的游刃有余,还给自己家的饭店提供了许多新的思路。
可是这么多年来,他想要去宠的爱的,想要拥进怀里的那个人,她什么都不知道,也始终对他,有着格外遥远的距离。
明明总是近在咫尺,却仿佛遥远的始终如同有一百个光年的样子。
变换的晨光迅速的渲染了古老而厚重的北城,也渲染了沉浸中的四合院的梦。
过于安静的空间里,与远处的车水马龙,形成了格外强烈的一种对比。
此时此刻的洛琛熠,正系着白色的围裙,在厨房里,认真的做着鸡蛋饼。
金黄色的鸡蛋,被煎成了薄薄的饼,在里面裹上薄薄的豆腐干和大葱段,放上酱料,重口味的调配,是清香,也是美味。
没有发酵的面,裹着绿油油的韭菜鸡蛋,在电饼铛里,被做成生煎韭菜盒子。
当煎的焦黄的面饼粘着菜籽油的熟透清香的时候,天边的色彩也从灰蒙蒙的感觉慢慢的变得金黄。
霞光初升,像是谁年幼时候眉心的那一颗朱砂痣。
它跳跃出无边无际的地平线,把这座城市从黑色变成明亮的七彩颜色。
一切都浮现出来,露出自己本来的样子。
人们的眼神,也从沉睡中的迷蒙变得彻底清明。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