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克带领着所有人开进了王城,没有盟军解放巴黎时热烈的欢迎,只有空荡荡的大街和完全不知道战争是否结束的难民。
对于我来说,英斯雷王国的皇帝宝座似乎唾手可得,但我不稀罕。
说得好听叫不稀罕,事实上,我并没有管理国家的能力。能不能恢复瘫痪的经济系统先不提,首先我并没有领袖的气质。可能在外人看来,沃夫朗、蕾雅、帕克、兽王等人都服从我的指挥,表面上我是联军的领导者。然而我们几个都明白,来歌只是一个愿意与兄弟同甘共苦的人。
大家选择我,我只是负责任地去回应大家的期待,不论最后我的威望有多高,我依然是一个外来者,这不是一两年的时间就能改变的。
王国的战败遗留下了无数的烂摊子,这之中就包括许多曾经衣食无忧的魔法师。我也彻底明白了魔法师在王国中到底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人类的魔法最早出现于四百七十多年前,那个时候王国的发展方向还是科学化的,魔法也还停留在能让手绢在空中飘一圈的程度。魔法真正开始展现威力,要源于黑商与魔物的交易,可以增幅魔法的宝石从魔物手中辗转到了人类这里,研究魔法的人越来越多。
当时魔法就像打高尔夫球,属于一种奇怪的高级娱乐活动,尤其是当宝石的价格越来越贵,学习耍弄一些魔法把戏就只有贵族们才玩得起的了。
过了一百年,就是那场大战。战争的起因是掠夺魔法资材,王国史书记载中我发现了很多轶事。比如有一种身材矮小的人形魔物,擅长爬树,并居住在树顶,他们会把一些神奇的石头、古怪的植物花朵藏在巢穴里。贵族们知道后,就想打败并奴役它们,未果,遂将其灭族,掠夺珍贵的魔法石块和花草。
还有关于美杜莎的记载,贵族们认为美杜莎的眼睛也可以作为增幅魔法的材料,就召集死士用添油战术去把美杜莎的魔法耗尽。结果还真抓获了一只独居的,把眼睛挖出来发现根本不能用作魔法研究,便放弃了。当然我救出来的那只美杜莎不是史书里说的那只。
和美杜莎的眼睛一并被作为魔法研究材料的还有魅魔头上的角、雷鸟的羽毛等等,可见当时人们对魔法研究处于何种的狂热。
我不禁觉得好笑又可悲,想起了人血馒头的故事。
而那场大战的实际情况也终于被我看透了,与其说是战争,倒不如说是想尽一切办法从那些魔物身上获取与魔法相关的资源。再往深了说,就是王公贵族们不满足黑商带来的资源,希望通过暴力手段得到更多。
史书上没有记载到底付出了多少条人命的代价,只讲了那次行动的成果丰厚。像碎裂炽焰、暗灭之矛这些魔法的雏形,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魔法也终于从娱乐活动晋升为一门强大的能力。
后来魔法就成为了把人们等级化的标准,魔力值越高,会的魔法越多,就越有地位,各种特权开始凌驾于普通的人类之上。想来也合情合理,毕竟科技是为了普及大众,魔法不是想普及就能普及的。但魔法师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会魔法不代表能够科学地管理国家。
从现在往前倒数一百年,王国科技几乎是停滞的,步枪的生产工艺已经五十多年没有变化了。魔法议会大概是把资源都用在类似凯瑟琳兄妹的残忍实验上了吧......
对这一切,波帅等一干军队领导心中不满,但敢怒不敢言。
目前我们手上还有已经投降的数百位魔法师,到底该把他们交给谁,到底应该安排他们去做什么,我很犯难。
我领着歌果花了很久才找到已经被降职的波尔金,没有了魔法议会和皇帝之后,就属他的人望还不错,即使是在王国正规军全都龟缩在军营里放弃抵抗的时候。
“波尔金,你有白色的头发了。”
“来歌,我应该说谢谢你吗?”
“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