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间,我最怕的不是王国军队,而是来歌这个人类。”沃夫朗曾跟其他人这样说过。
“如果来歌是个魅魔,我一定会死在他手上,一定会的。”蕾雅说的很坚决。
“我最后悔的事就是给了他两把枪。”帕克谈起那段时间的我,总是带着六七层抬头纹。
“来歌他不适合做黑商,别问我为什么。”西蒙时常回避关于我癫狂时期的话题。
“我只庆幸我从来没得罪过他。”格瑞一般只说这一句。
“我想到过他的勇敢与智慧,却从没想过他的凶暴无情。”兽王对我这样评价过。
“如果以眼睛为代价就可以得到来歌这个人类,那我一定要得到他。”大姨姐说的很直白。
“来歌?他那会儿已经不是人类了。你见过人类虐杀人类的吗?”络新妇喜欢用反问句。
以上的评价都是大家背着我说的,他们还说过更深刻的话,我懒得一一打听。
我的改变是从歌果推开我的那一瞬间开始的,关于血戒的誓言,我可能早就记不太清了,但歌果肯定一直记在心里,不曾忘记过。
其中有句话好像是这么说的:“你是否愿意用自己的躯体保护你的丈夫?”
歌果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是的。”
从我们戴上戒指的那一天起,她一次又一次地用实际行动兑现了这个誓言,而我只有把眼睛分给她的时候兑现了一次。
今天是她最后一次用躯体保护我,我发誓。
歌果推开我的速度极快,锤子挥过来的速度也极快,左眼的盲区让我难以确认歌果当时的情况,总之我撞在了岩壁上,五脏六腑翻涌起来,几阵翻涌后我抹开脸上的鲜血扶住了右眼的单片眼镜。
我已经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但用力挥出战锤的战斗牧师却刚才的变故被惊到了。
歌果被击飞了,飞得不远,正好落在了我们的床上。就跟一条巨蟒被击飞的样子差不多,尾巴因为剧痛而卷曲起来。但自始至终她都没发出一声惨叫。
我的大脑产生了微妙的化学反应,所有理性认知都搁浅在冲动的暗礁上。
当一个人第一次遭遇杀身之祸时,他应该去想办法避免下一次。
当一个人第二次遭遇杀身之祸时,他可能会想要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当一个人第三次遭遇杀身之祸时,他会面无表情,因为他已经麻木了。
我们已经是第三次了,第三次了!
我就非死不可吗?歌果就必须因为保护我而非死不可吗?凭什么?我们凭什么忍气吞声,我们凭什么一退再退,我们进一步多难啊!
光头牧师站在原地,蓝色的瞳仁中映着我从布包里取出第二支转轮手枪的身影。
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呼喊着“来歌快跑”、“歌果小心”了,我们受够了。
你们想看到鲜血,那我就让鲜血浸透脚下的土地。
你们想看到杀戮,那我就让尸体堆积成一座小山。
从今以后,我的枪永远都会上满子弹,再也没有打嘴炮的余地。
在异世界漂泊了三百九十八天,我第一次有了杀人嗜血的心。
光头牧师面色狰狞,再次举起手中的战锤,身上开始闪烁起淡蓝色的光芒,朝着我冲而来。
当时我不知道他的屏障是否可以再次抵挡住五发子弹,但我相信他一定会死在我的手里。
"砰砰砰砰砰!"第三枪穿透了战斗牧师引以为豪的全身屏障,淡蓝色的波纹化作一团雾气,子弹径直穿过光头牧师的身体,在其身上溅起朵朵血花。波拿芮奶奶教给我的魔力消耗定理很对。他自己的魔力已经不足以再抵御五发子弹了。
光头牧师连步急退,手中的战锤也掉落在一旁,他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胸前如泉涌的血洞,半跪在地:“不...不...不,区区这种小伤!我——